首页 > 踏歌远行 > 第七十四章 记起

我的书架

都黎刚闭上眼,鼻头飘入如有若无的香味,他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天下。

“都黎大人,向前带路吧!”闻起不看杜衡,转头向都黎道,并没有回绝都黎要带路,因为他要势在必得,都黎想来必定是去过这个处所,会多几分红算。

一个小孩在欢畅的奔驰着,前面跟着一个男人护着他。青草的气味劈面扑来,都黎不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想好久他都没有再如此深的闻过这味道了,他本该就属于他酷爱的故乡,广宽的六合。

不知走了多久,在闻起的眼中仿佛能瞥见,氛围中的香味越来越重。

都黎握起拳头死命捶下去,想要将屏幕砸碎,嘴里死力哭喊着:“阿囊,快走・・・别呆在那儿!!!快走,别等了,他回不来了!快走!!!求求你,快走啊!别在那!”

闻起看着都拂晓亮的双眸,像是天涯的孤星,单独亮着,就像是明显太阳要升起了,却仍不收回炽热,独与朝阳争锋。

闻起将要倒下的杜衡抱住,递给了林半夏,“阿夏,我把阿衡交给你了。护住她,然后明每天明照着都黎说的去做。”说完回身朝都黎追了畴昔,留下林半夏麻痹的抱着杜衡。

人间之事有太多,我的心只够把你包容。

都黎看着闻起很久,很安静地说道:“以后的事,我便记不得了,我醒来以后,独留我一人,但我得的病却好了。真是死人白骨生肉啊。”

他像发了疯的似得,想要跑到他们的身前,成为他们的保护者,将他们都救走,却像是隔了一层透明的樊篱,始终都跨不畴昔。

“我带你去。”都黎看着闻起可贵有一丝悲意的脸,心有戚戚地说道。

闻起无言,他呆在这儿边城之地5、六年,就是为了看望这个‘鬼岭’之地,想要找到幽冥草。会呆在明谷,是为了王同,更是为了这幽冥草。但是却恰好不得其法,要不就是本身派出去的人,有去无回,没有获得甚么有效的一手动静,而靠着那古书,底子进不去。没想到今次,竟然真的能够踏入这里,从一开端他就思疑,这是不是书上写的处所,直到,浓雾升起,都黎承认这就是死地,而他嗅到了一丝来自远方的香味,凡人几不成闻的香味,恰好这香味不成寻踪,他才不得已,让都黎承诺本身。他要幽冥草,这或许是最后的机遇了,他不能放弃。

推荐阅读: 嘉天纪     极品球王     重生名门第一继承人     冥婚霸宠:天才萌宝腹黑娘亲     黑暗剑圣     大富豪游戏:我靠未来科技成神豪     三曲异世     恶魔百分宠:修爷,别太坏!     脱贫记     我很想爱他     鉴宝大宗师1     歌声里的故事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