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乔就:“......”
两人骑马才走了一会儿,冷忆就已经打猎好几只猎物了,固然只是平常的山鸡和兔子,可看看沈锦乔,至今也就一只兔子,并且还扎偏了,只扎了兔子腿,还是侍卫帮手抓住的,眼下这兔子还活蹦乱跳的。
“生而高贵,却好像笼中的金丝雀,人生早就被安排好了,嫁人,相夫教子,给丈夫纳妾,然后又跟那些女人争斗,一辈子就这么畴昔,特别是皇权之下,更加难有自在,乃至存亡都由不得本身主宰,就如许过一辈子,有甚么意义?”
这不幸兮兮的模样,沈锦乔也舍不得再补它一刀,只能给它上药包扎然后把它丢归去,是以得来了冷忆的一个白眼。
沈锦乔也是个女人,十六岁出头,恰是人生最美的韶华,本该跟冷忆普通做梦的,但......
用手帕接着摘了一把,拿去给冷忆:“你估计应当没吃过山梅,青山城倒是挺多,我走的时候还没熟,眼下估计都被那些孩子采完了,尝尝。”
冷忆看着沈锦乔那慎重的模样,哪儿能不晓得她的设法,可就是因为晓得才好笑。
何况就算偶尔有那么点少女心机,她不是另有个娘舅吗?
而沈锦乔跟她的环境相去不远,但又并非完整不异,因为她在霍家长大。
老爷子从小对她的教诲,娘舅的苛虐,加上母亲的死,加快了她心智的成熟。
冷忆不是第一次跟沈锦乔说这个题目,从七八岁的时候冷忆就跟沈锦乔说过本身心之所向,跟着年纪越大,她想要摆脱束缚的心就更加的激烈。
身为王谢闺秀却爱唱戏,爱习武,每天都想着摆脱身上的桎梏,看着冰山冷酷,实际上比谁都要离经叛道。
“挺好的,固然偏僻,但民风浑厚,特别是那边的孩子,上山打猎摘野果,下水玩耍摸虾捉鱼,自在安闲。”
冷忆没去过青山城,但挺猎奇的。
沈锦乔白了冷忆一眼,总感觉她被戏文苛虐太深,一天到晚想屁吃。
霍长风花心不是一天两天了,身边仙颜妖娆的女人见一次换一个,把男人花心、风骚、无情的特质完完整全的展现在沈锦乔的面前,见过了那样的渣渣,她还心动个屁啊。
皇后和贵妃水火不容,沈家是贵妃一派,如果外人传闻她对太子殿下故意机,皇后和贵妃都不会饶了她。
那样的豪情大抵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固然大人说他们是痴人说梦,但那些白叟们幼年时何尝不是如许?
打了一会儿,来到山涧,两人上马歇息一下。
冷忆去洗脸,沈锦乔却看到了山涧上方长的红十足的野果子。
固然结局常常不是那么完竣,但正因为凄美才更刻骨铭心。
别的令媛蜜斯学的是琴棋书画、诗书礼节,而沈锦乔学的是纵横裨阖、御人之术。
明天对那女人一往情深,痴心相许,恨不得能立即白头偕老,成果呢?第二天就把这一番话对着别的一个女人说,完整没有一点儿心虚和惭愧之感,说得那叫一个诚心。
幼年的梦,因为无知、懵懂、恐惧,天马行空,以是感觉很夸姣,可她,明显少了点儿天真,也没那么多的闲心去为了甚么自在情爱哀痛春秋。
冷忆的设法才是平凡人该有的,就像那些话本子里不甘父母安排想要摆脱桎梏获得真爱的令媛蜜斯一样,赤子之心,不顾统统,为了真爱和自在,飞蛾扑火。
冷忆看着沈锦乔那一脸记念神驰的模样,倒是有些不测:“可贵瞥见你暴露如许的神采,看来真的是个好处所,有机遇定然要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