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浩不筹算放过胖男人。这一场比赛才刚开端,不会昙花一现。他举起弯刀,当然,他没练过几天工夫,只在骑士小说中读到过一些招式。他把这些招式熟记于心,为的就是这一天。
“这刀不赖。”
龙浩颓废地站在街角,只骂本身是窝囊废。他正想着,俄然闻声背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他扭头看畴昔,一个胖男人杵在背后。胖男人看起来有二百五十斤,喘气的时候,还能瞧见胸前颤抖的肥肉。
大街上堆积了一拨人围观,纷繁指责胖男人不隧道。这更加刺到了胖男人的痛点。
龙浩一时莫名其妙。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长这么大从未碰到打劫衣服的。他笑了笑道:“老兄,这衣裳是劣等货,一文不值。老兄实在手头紧的话,走,我们干票大的。”
胖男人坐在三年没洗的被子上爱抚那件丝质衣服。仇敌该死,抢衣服的人也该杀。艾丽斯这会儿应当在梳洗吧,不晓得新衣穿上了没。她必然比明天更标致,更都雅。胖男人抹了抹眼角,天,老子竟然哭了。奶奶的,娶个媳妇真他娘的难。
“你才是劣等货!”胖男人满脸怒容,“老子为娶媳妇买的新衣服,你竟说是劣等货。媳妇能看上俺,就是因为俺买了这件丝质衣服。俺明天就要结婚,没想到俺的新衣竟被你偷走。快把衣服脱下来。”
“给老子慢点脱。”
走在大街上,他不住回味大祭司的话。
但是征服甚么呢?
脚掌上面的灰烬犹不足热,龙浩踩上去却浑然不觉。他捂住下体晃闲逛悠走出王宫旧址,到了穷户区。劣等人居住的处所堪比猪窝。龙浩瞥见大杨树枝杈上挂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便溜畴昔扯下来穿上。丝质衣服穿起来干清干净,温馨得像丝绸。
月上中天,龙浩枕地而眠。从露天的屋顶望着星空,他忧从中来。照如许下去,何时才气重新夺回王国。承诺了大祭司的事情便要做到,不然就猪狗不如。这是作为骑士的名誉。
胖男人道:“干他娘的。把衣服扒下来,老子放你滚蛋。”
“征服。男人就应当征服。”
“上面的,快点。”
龙浩等得不耐烦,便道:“我走了。”胖男人见龙浩要走,顿时精力焕建议来。身上的赘肉高低颤栗,像簸箕筛糠普通。龙浩拔出了龙牙弯刀。“你再敢过来尝尝。”
既然打不过,那便溜之大吉。
但是合法回味招式时,胖男人忽地一个猎豹突袭杀将过来。龙浩见那空中都给踩了个大坑,胖男人固然身材笨拙可手脚敏捷,一个眨眼工夫,那弯刀便落入胖男人手中。
“你找死?”
“想买衣裳去店铺。我这件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