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货固然一脸急色的发情模样,每次却只肯喝一点儿,然后还要咂咂嘴,非常幸运地回味一番,这点倒像极了老王掌柜。
王老头笑眯眯瞧着,轻声道:“当年有位老神仙说我射中必定此生喝酒三百斤,当时还感觉挺多,没成想才三十年就喝完了,再想多喝,本身都觉着太贪婪。”
他俄然又想吃老王店里的冬笋与蒸鱼了。
老王掌柜慢悠悠踱步到后院桂花树下,亲身挥锄刨出了一坛埋了六十多年的状元红,然后捧着不大的酒坛回到前厅,看着已换上不异格式新衣的刘屠狗,笑道:“衣服做了很多,坏得更快。”
既然是出征,天然不能走转头路,红衣神官顺理成章地挑选了与进城时相反的方向,连带着引走了城中大半百姓。
桃花眼魏卞目光明灭,微微沉吟后非常当真地答复:“此次魏家来观祭的长老不是尊驾的敌手,如果因我而折损一名宗师,魏卞可就真的百死莫赎了。”
店里的掌勺徒弟和跑堂一早就被老王掌柜放了假,倒是没人给二爷做菜了。
谷神大祭是城中百年难遇的盛事,本就僻静的小酒馆更加门可罗雀。
“简朴的东西一定不好,这平平中呐,自有真滋味。若换了那等肮脏俗物,那里还能品得出这老酒的清醇甘冽?”
刘屠狗点点头,脸上俄然绽放出诡异的笑容:“魏卞,本座明日就要孤身入京,或许你还能有一个挑选?”
刘屠狗懒得用筷子,伸手抓了一把塞进嘴里大嚼,一口下去酒就没了半碗,看得老王掌柜不住点头,直说如此豪饮蚕食,实在是暴殄天物。
一口酒下肚,整小我就仿佛被温水从里到外浸润了一遍。
刘屠狗悄悄抚摩着阿嵬尽是奉迎之色的瘦长马脸,遗憾道:“可惜了这大好头颅,如果有趁手的烹鼎,滋味不见得比猪头肉差。”
……
等两人一马酒醒时,屋外晨光熹微,竟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刘屠狗毫不在乎地摆摆手,见阿嵬还赖在地上装死,抬腿照着它的屁股狠狠地来了一脚,把这夯货疼地噌一下就蹦了起来。
到得最后,刘屠狗与老王掌柜喝下大半坛,剩下的倒全便宜了阿嵬。
他骂了两句,忽又松口道:“不过你还别说,状元红、女儿红说到底是一种酒两个名儿,将来哪天你要娶媳妇了,就返来看看,老头子把酒取出来给你贺贺。”
“老王你不是咱江湖人,不晓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妙处。”
烈酒如刀,刀亦如烈酒,万坛在窖不如一杯入喉,千愁积心只待一刀斩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