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极了!
“你很好,很好,我记着你了。”
没有圣职者为阿谁不幸的家伙施加‘生命源泉’,那家伙浑身是血不断颤抖被抬了下去。
“我的天,雷蒙,你知不晓得你刚才有多么伤害?你竟然竟然真敢杀他?”
此人从小脾气就非常残暴,因为他的侍女不谨慎打碎了他的杯子,他一刀便将侍女捅死,他母亲责备了他几句,他竟然要和母亲动刀子,正因为如许残暴无情的脾气,导致他的母亲很不喜好他,因而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把他送给了德洛斯一名闻名剑士为徒,成果没过几年,那位闻名剑士便被费利克斯杀死,他母亲没体例,只得将他送来萨利亚学院。
看到费利克斯的光剑横斩,他立即顺势后退,而在光剑收回的刹时,他蓦地一剑刺出。
恍――
“费利克斯是凯撒亲王之子,固然是弃子,可如果他死了,凯撒亲王绝对会究查你的任务,到时候你就惨了。”
而在萨利亚学院,费利克斯也是经常肇事,从退学到现在,死在他手上的无辜学员,都已经超越百人了,要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他早就被摈除出去了。
直到费利克斯失血过量倒下,导师裁判立即大声宣布,得胜者雷蒙。
雷蒙摇了点头,走下台去。
光剑不断向雷蒙削去,这恰是费利克斯的打法,一旦脱手,毫不会停,不死不休。
比赛持续,选手们轮番上场,直到统统选手都打完第一场,雷蒙也没有看到亮眼的东西。
固然这家伙的气力普通,但疯狗之名倒是本色名归。
费利克斯,是德洛斯帝国最荒淫的凯撒亲王之子,在德洛斯帝国,有两大闻名种马,一个是丹尼斯家属族长沙伦伯爵,另一个便是凯撒亲王,这两大种马女人无数,后代无数,数量之多,可谓德洛斯帝国之最。
固然很多人都能够随便开释剑气,轻松凝集满身霸体,可这些,雷蒙早已经达到并超出了。
就在雷蒙在台下歇息的时候,费利克斯走了过来,瞪着疯狗一样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
看着双眼赤红,嘴里像疯狗一样不断嚎叫的费利克斯,雷蒙微微皱眉,他觉得费利克斯排在名流榜第三,多多极少应当有些特别之处,哪想到在他身上,底子看不到任何亮点。
费利克斯左肩中了一剑,不过因为他身上穿戴的二十级铠甲,而雷蒙又没有施加时空之力,以是这一剑,底子没有伤到他。
费利克斯手持一把荧光剑走上擂台,固然他只要十六七岁,但他的脸上始终带着暴虐的神采,这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天生如此。
不好,糟了……
费利克斯冷哼了一声:“在这个天下上,没有人敢杀我。”
雷蒙嘴角勾起:“如果你想死,我不介怀送你一程。”
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