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
林雷跨步进入三婶的院落。
林雷应了一声,到了门后,门后的草壁上面,放着一杆红缨枪,长有着一米七八,儿臂粗细,枪头是一块三角铁,枪尖锃亮,系着一块红布。
“身子骨太弱了,这么下去,整小我迟早都得废了。”
狗蛋、大丫明显不信,一个个用着思疑的眼神看着林雷,“林爷爷说过,百无一用是墨客,你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是大猛,也比你强,你如果进山,只能成为累坠,打不到猎物,还得有人照顾你。”
“三婶,你不要怪他们,我之前确切过于惫懒了,这么大的一小我,还得让婶婶照顾,我已经想通了,我要自食其力,把全部家撑起来,村里的青壮的都被抓走了,粮食有没有甚么收成,我在不自强,迟早都得饿死。”
“娘亲,家里也没有甚么余粮,不能给他,他好吃懒做,每天甚么都不做,只会家里卧着等死。”
黑雾中,俄然亮起一道惊天的光芒,仿若一把天剑劈来,光芒掠过,林雷模糊看到有着一颗小山也似的庞大头颅,从半空中坠落下来。
“你们放心,我读书多,就算是力量不可,但是我有脑筋,必然能够打到猎物的。”
林雷顿时有些难堪,晓得本来的林雷,给两个孩子留下的印象极差。
“小雷,去山里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会丢命的,你向来没有进过山,真要去的话,还得练好本领才气去。”
“小雷啊!”一个妇女从草堂中走了出来,妇女的身后,跟着两个蹦蹦跳跳的孩子,一男一女,约莫着七八岁的风景,面黄肌瘦,瘦骨嶙峋。
把枪拿在手里,就感觉一沉,几近把持不住。
林雷点头。
万寿村的人,本来是世代打猎为生,只是村中的青壮,都被拉去当壮丁兵戈,剩下的尽是老弱病残和妇孺。
把林雷号召进入草堂。
望着村里的炊火,林雷饥肠辘辘
就见大山深处,明月如水,清澈照人。
拿着枪,大踏步分开三婶的院落,回到本身的草屋,埋头就睡,养好精力,明早好去山中猎杀一些山鸡、野兔之类的。
“不会是妖怪吧?”林雷心中打鼓,握着铁枪的手心,微微颤抖,盗汗不时的渗了出来。
“光说不练,大话谁都会说,真有本领,猎个大熊来!”
把枪拿在手里,掂了一掂,约莫有着三十多斤重。
“也好,那你谨慎点,就在山的核心看看有没有甚么猎物,山深处,野兽凶悍,龙蛇暗藏,更是有着豺狼巨虎,成精的妖魔,你可千万不要出来。”
“要不你去找林爷爷,学点打猎的本领,然后再去山里打猎?”
“或许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一个能够叱咤风云的修士。”
却也只能搓动手,“狗蛋、大丫,你们放心,现在你们林雷哥已经想通了,今后今后,放下书籍,也进山打猎,我现在身强体壮,定然能够猎杀到山鸡、野兔,到时候,你们便能够吃上肉了。”
大猛是村里养的一条狗,威武凶悍,打猎时候,常常跟着上山捕猎。
顿时地动山摇。
“把粮食给他吃,纯属华侈。”
碗里净水泛动,飘着几片绿色的肥嫩叶子。
“穷则变,变则通,我信赖,必然能够过上温饱的日子的。”
“三婶,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