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忘了,却清楚记得很清楚。
他听起来倒不知是信还是不信,只是很和顺的笑着。
荀玉卿想起阿谁肥头大耳,长年不欢畅,活像张飞转世的店老板,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回道:“有本事的人,总归是有点脾气的。”他瞧了瞧筷子上的獐子肉,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只可惜了,肉还没有脾气大。”
岁栖白木讷无趣,却深明大义,在他眼中,仿佛任何人都是一样的,荀玉卿曾想同他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却没想到短短数月,他们便成了毫不能做朋友的朋友。而秦雁的心机细致,为人和顺体贴,他既沉着又成熟,偶然与荀玉卿说些妙语,比岁栖白要有情面味儿的多,这一起若非有他支撑,荀玉卿怕堕入惭愧自责当中难以自拔,是以也想与他做好朋友。
他嚼动着馒头,跟热菜不一样,馒头已有些发冷了,面皮就有些硬,咬在口中被唾液渐渐化开,竟有些味同嚼蜡般的发干。菜却很新奇,荀玉卿用筷子拨了拨菜叶,发明上面还藏着些肉,便夹出块来吃了,低声问道:“这是甚么肉?”
“没事。”荀玉卿勉强动了动脸颊上的肌肉,微浅笑道,“我吃得来,不要费事了。”
“那真是好极了。”秦雁微浅笑道。
但这本也就是一条性命。
如果我喜好他,在我内心头,他天然是天底下最好的人。荀玉卿在内心头渐渐添上这一句。
荀玉卿应了声,去洗了手,便拉开板凳坐了下来,抽了双筷子夹了些菜,又拿过馒头渐渐吃起晚餐来。秦雁细心的瞧了瞧他的神采,问道:“是不是吃不风俗,你要吃米饭么?我去楼下给你盛。”
“不必了。”秦雁欠了欠身,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他一双吵嘴清楚的眸子子看着荀玉卿,道,“我信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