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证明,买下这只狐狸是对的,不然我和雪见逛街时找谁来做提东西的小弟,话说人家凌风是堂堂的逆天将军,天然是让他回魔界了;而溪风,也是修罗将军不是,何况早被我打发到皇甫家去了。雪见舍不得景天辛苦,我更不肯做任何有损楼哥形象的事,而绿绮是个小丫头,重的东西也拿不动。
我一瞪他,他才不情不肯的退了归去,转而打击别的菜。我当然立即把鸡腿夹到碗里,大口大口的吃着,就让他眼馋去。“小二,再上一份石榴鸡。”咦,这狐狸变聪明了,实在我与重楼底子就不消吃东西的,只是跟他抢很好玩罢了。吃下鸡腿后,星星点点的再尝了点其他的菜,我放下筷子,带绿绮一起陪重楼出去漫步,临走还没忘叮嘱这只笨狐狸要把东西送回堆栈,看他现在的吃相,左手抓着鸡腿,右手提着半只鸡在啃,满嘴的油,甚么倾国倾城的帅哥,乞丐都吃的比他斯文。
“笨狐狸,你敢跟仆人抢。”我夹起一个鸡腿给重楼后,现在,又夹起另一个鸡腿,这家伙竟然敢跟我争,不晓得一只鸡就只要两只鸡腿吗?
“磬音素斋。”雪见拉我走了出来。啊?茹素。我不由望向了重楼,人家可喜好吃肉的。
“哇塞…。”狐狸真变了,不是美女,是一个帅哥,一个倾国倾城的大帅哥,比溪风也差未几啦,凌风可没他帅。至于重楼,我看了下魔尊,再看他,嗯,还是重楼最帅,天下地下,没有比的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