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阳刷的把酒瓶子扔向李文龙,李文龙侧身闪过。酒瓶掉在他身后的水泥地上,啪啦啦碎裂一地:“别跟我说这些大事理,老子没兴趣听。你觉得你是谁?你不就是一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么?觉得本身多了不起么?”
平时将近二非常钟的车程,李文龙只花了七分钟就到了。
郑阳不屑道:“李文龙我明天是来杀你的,不是来跟你比武的。我只想杀了你晓得么?那么弱智的激将法,就不要对我使出来了。”
神经质普通的笑道:“哈哈……哈哈哈……现在我不但没了事情,还每天被便条追的跟狗一样,你觉得这都是因为谁?”
刹时,李文龙的脸上就呈现了一道一掌宽的血印子。
幸亏还没丢,不然的话李文龙就愁闷了。
三楼是一个大厅,微小的灯光将两小我的影子照在地上。
他之前之以是能打赢武国华,那是因为武国华少了一条胳膊。而郑阳但是一个四肢健全的大活人。并且还是那种常常打仗国际可骇事件的反恐小队的偷袭手。气力一定比武国华弱。
他们的眼中看到的只要款项跟好处,扭曲的就仿佛是一个神经病。跟神经病讲事理,又如何能说的通?
李文龙现在有点纠结,不晓得本身究竟要不要报警。想想郑阳的气力,普通的差人碰到他就是找死,并且说不定还会好事,以是这个动机第一时候就被李文龙掐死了。
明显是郑阳之前已经把统统能当兵器的东西,都给措置掉了。
李文龙强压下心中的肝火,对方芳挥挥手,表示她能够放工分开。方芳见李文龙神采有异,没再使小性子,默不出声的分开了办公室。
“有了!”大喜的翻出了一张小纸片,那是老何给他的电话。之前李文龙觉得本身跟这些国保处特别行动队的人根基不会再见面了,以是看也没看就随便的放在了身上。
话音刚落,房顶一个喇叭响了起来:“李文龙,来的很快嘛?你的左边有楼梯,来三楼。”
这是红果果的打脸啊。
嘟……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