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皮肉之苦。”他一脸不屑地解释,“幸亏忘川阿谁家伙当初找到这么个处所,也幸亏他晓得进入之法,不然这一千多年,就很难偶尔歇歇了。荣幸吧,半妖,没有这咒语,你是进不了十四山的。”
沉着、沉着。我尽力劝本身。任何事都有两面,从好的方面看,起码我进了十四山。之前听代天者说,十四山四周有天赋罡气环绕,大抵就像大气层似的,就连强大如孙悟空也没体例冲破,可现在我顿时就会等闲进入了啊。
米卢说过:态度决定统统。
此时,一边的妖祖终究哭了出来,因为他保不住大圣爷爷的人,将来就是个死,可现在惹了这红发煞神,当即就会死。细考虑下,虽说结局是一样的,但死有前后,还是且顾眼下吧。
我非常严峻,不晓得要如何办,却听他呼哨了一声,一匹跟他的发色不异的火红色马儿当即从人群中飞了上来,载着我与他,带着身后一群军容整齐的叛军,飞离了我乃至还没住热乎的妖居地。
“好吧,你同意嫁给我。”红发男用襟曲解我的意义。
“非得割伤吗?只画符咒……”我凝睇着本身的手,诧异得说不出前面的话了。
妖祖倒吸了一口寒气,双手按住脖子,再没有反应,可我不能没有,以是我回身就跑。我晓得跑不了,但我还是跑,因为跑不跑得了是才气题目,但跑不跑倒是态度题目了。
喵的,不可反对?那不就是抢亲!
十四山间隔妖居地比较近,都属于洪荒界的偏僻地带,再加上红发男的速率仿佛不输给孙悟空多少,以是感受上不过才半个小时就到了。
在我的想像里,十四山是十四座矗立入云的山岳,浅显人都会这么了解吧。哪想到,它实在是一片戈壁滩,各处荒凉,除了一些红柳和骆驼刺,没有其他植物,只要尽是沙砾的地盘和大块大量奇形怪状的石头。在阳光下,整片地区闪现出绚丽、粗暴、野性的红褐色气味。
………………………………………………………………
运气好的话,或者我还能看到肉包,再或者,我能把它偷出来也不必然。
“我没有!是你威胁我!”我仇恨地大呼。
“欢迎来到十四山。”红发男忽尔一笑,抓起我的手,在我掌心中划着甚么,同时默念咒语。等他做完这些,我才觉到手掌刺痛难忍。低头一看,只见满手是血,不由吓得惊叫一声。
而他所做的最后挣扎就只是说,“狐女多情,霍爷如果喜好,卑贱所治的狐族美女浩繁。说句实在话,这个胡六六姿色很普通的,恐怕房中术的修为也不敷,不如……”
看,这就是好事的主动面。虽说的我人身安然和纯洁遭到了严峻威胁,但我必然能想出体例来的。这时候再没有人能帮我,我必须固执起来,本身处理困难。
我的态度很明白……没有爱情我不嫁人。或者我很浅显,或者我是个半妖,但我的婚姻必须是基于深切的爱情,不然我就做一辈子老女人!
“啊,你看,我竟然发了善心。如果你现在要我放开你,我想我能够同意。”他右臂平伸,把我腾空举起。
“不要!”我的态度也很果断,因为真的要死,也不必在这个时候,今后看看环境再说。
十四山,我来了,固然是做为被抢的女人。不过我坚信,我会窜改运气!
“要放开吗?”红发男见我不语,再问。
他用力点了点头,“嗯,你受了威胁,然后志愿嫁给我!”
极目远眺,我看到在地平线处的一座俄然隆起拔高的光秃石山顶上,仿佛有一片庄园似的屋子,想来必是这群反天庭武装分子占有的处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