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史瑶没说私立黉舍,不然解释起来就没完了,“比如画画,想学的更好,就得去近似太学的处所学。那种处所的教员也是朝廷请的,不过要讲授费,也就是束脩。贫民家的孩子出不起束脩,学到十五六岁就不学了。然后去学做马车,去做衣服的铺子里学这些。”
太子瞠目结舌:“十倍?!”
史瑶顿时想笑,聪明如你也有明天。
“听殿下的意义,殿下从未吃过猪肉?”
太子睨了她一眼,说,“你觉得孤是你?吃点东西就忘了本身是谁。”
太子刘据猛地惊醒:“别胡说!”
太子眸子一转,慎重点头:“有事,有大事。”
人都有猎奇心,不管是前人还是古人,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贩夫走狗。太子回到长信宫就命厨子煮猪肉。厨子不会烹制,一块煮熟的猪腿肉腥味重临时不说,还塞牙,差点把太子的小乳牙累掉。打那今后,太子再也没提过猪肉。
“殿下有所不知。”史瑶笑了,“妾身那边亩产达到——”想说千斤,想到当代一斤约即是后代半斤,“小麦一亩地能收成十五石。”
“殿下,妾身不想跟你吵吵。”史瑶笑道,“妾身故乡确切比这里好太多太多。”
汉朝兵戈,兵士都要自带粮食去火线,到了火线,军中才管吃。太子不敢设想那是一个如何的处所,盯着史瑶眼中尽是思疑,“你没骗孤?”
“是猪肉,不好吃?”
太子挑挑眉,不信她,“哪怕归去还能再返来?”
“妾身倒是想归去。”史瑶感喟,“这不是回不去么。再说了,故乡早已不是故里,妾身的家现在在这里,妾身的三个儿子在这里,即便有机遇归去,妾身也不会归去。”
“真有那种机遇?”史瑶想一下,归去看到她老板送她的屋子被她父母给她弟弟,一家三口住在她屋子里快欢愉乐,她能呕死,“也不归去。”
太子的手一顿,放下箸,就问:“天下的教员都是朝廷请的?”
“比孤之前吃到的好吃。”太子小的时候就听内侍说过,猪肉不好吃。厥后长大一点,读书时学到祭奠用牛羊豕三牲,当时就不明白了,猪肉不好吃,为何要和牛、羊一同祭奠。
史瑶的手一顿,看向太子有些不测,她如何晓得她父母对她不好?她从未说过父母的事。
史瑶请太子尝尝,太子不筹算吃,一看史瑶筹办了很多菜,没功绩也有苦劳,给她个面子,太子就挑一块极小的猪排骨。
太子:“难怪呢。等一下,孤几乎忘了,你还没说你会做多少菜。”
“不是不学,而是有的人学有的人不学。”史瑶当真想想,该如何和刘据解释,“妾身故乡和这边不一样,有学如何建屋子,学如何制作兵器,学如何制作马车,另有的学如何做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