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 第113章 我是谁其实并不重要
变种人的细胞再生才气极强,不管接受多大的伤害,都难以完整死去,致命关键只要两处,一个是大脑,一个是心脏,想要真正地杀死一个变种人,只能从这两处动手。
一眼望去,只见弗里曼胸膛破开的血肉像是有自我生命一样爬动着,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快速愈合,短短几秒钟,创口就缩小了一半,如果再过十几秒,估计就能完整修补,规复如初。
大狗天然不成能傻站着等别人来砍他脑袋,他左手往背后的铁匣子上一拍,收回“呛啷”的机括声,顶上弹出一截握柄来。
变异以后的变种人能调剂至最好战役姿势,阐扬出全数的力量,气力比起变异前大幅上涨,即便是夜星宇,也不成能靠脆弱的树叶杀死这两人,只要考虑别的体例。
莫尔斯的速率更快,脚尖一点地,便攀上了弗里曼的肩膀,再从弗里曼的肩头起跳,居高临下,向夜星宇挥出利爪。
他本来的身高就有将近两米,此时暴涨一截,如同一个魁伟巨人,充满着坚不成摧的力量感。
他哪有闲心去跟对方解释本身是谁,归正都是将死之人,体味再多又有甚么用?莫非还能去阎王爷面前告状?
与变种人勾搭,就是不成宽恕的极刑,唯有灭亡才是他的归宿。
变种人也像古武者一样有品级分别,级别越高,基因的改革就越完美,气力也就越强大。
大狗一脸凝重地紧盯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是唐家的人?”
但是夜星宇本身的古武修为也仅仅只是刚跨入内劲的层次,乃至还不如大狗这个曾经的小弟,而他的敌手却相称于三名内劲古武者。
众所周知,只如果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摘叶飞花便可伤人,因为颠末内劲的灌输,即便是一片浅显的树叶,在动能和势能相互转化下,能力和速率都达到了不成思议的程度,不但仅能够伤人,还能杀人。
“既然没事,那就让我们撕碎这个小子!”莫尔斯狂吼着,两只瞳孔变成血一样的色彩。
身材高大的弗里曼说了一句“Nothing”(没事),顺手将黑袍扯破,暴露底下壮硕的身材,其胸膛被树叶上所包含的劲气炸开了一个小小的血肉洞穴,模糊可看到森白的胸骨和鲜红的肉筋。
这才是夜星宇最强大的底牌,强大到即便是面对天赋强者,他也不会害怕畏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