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 第115章 罪无可恕,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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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尔斯和弗里曼的接踵灭亡已经让他完整丧失了斗志,他乃至都看不清对方的脱手,这还如何打?

直到“青衣”毁灭,“修罗”创建,罗修才公布了本身的实在姓名,是为了将他本人与他所建立的修罗构造辨别隔来,而在此之前,没有罗修,只要“血修罗”。

——人呢?到哪去了?

夜星宇的俄然攻击,正中弗里曼的太阳穴,强大的内劲击碎颞骨,澎湃而入,刹时将弗里曼的大脑震成一团浆糊,轰然倒毙。

一个接管了基因改革的内劲古武者,逃起命来速率缓慢,可具有强大神魂的夜星宇反应更快,他脚尖一挑,一枚石子便被踢出,如枪弹般射向大狗的左腿。

夜星宇的肉身力量固然只是堪堪达到内劲的程度,可他的战役技能倒是天下第一,无人能及。

剧痛之下,大狗扑倒在地,夜星宇脚步一踏,已经从后追至。

夜星宇松开大狗的头发,五指撑开,紧紧扣住大狗的头顶,手掌和指尖模糊有红色的光芒闪动着。

武神的名头,毫不是吹嘘出来的,而是在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究竟根本上建立起来的。

这小我,真的是死不足辜,他孤负了罗修的希冀,做出了最卑鄙的事情。

大狗听到“苟南”这个名字,尽力地转过脸来,非常震惊地望着夜星宇,颤声道:“你……到底是谁?”

如许的可骇强者,明显是没法克服的,就算变异了也不可,大狗只能挑选跑路。

即便他再聪明,也毫不会想到,这个年青人就是本身曾经发誓要跟随一辈子的罗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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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星宇不晓得从那里钻了出来,鬼怪般地来到弗里曼的身侧,策动了俄然攻击,并胜利到手。

连大狗他本身,都几近将近健忘了“苟南”这个名字,现在却从一个初度见面的陌生人丁中再次听到,其震惊可想而知。

他实在想不通,本身堂堂一个修罗杀手,竟然会敌不过一个二十几岁的年青人,乃至连逃命都做不到。

这个疑问才方才产生,一记凶悍的锤拳就狠狠地砸在了弗里曼的右边太阳穴上,收回“咚”的一声爆响。

对于那些脑袋没有变异的变种人来讲,太阳穴是致命的关键之一,这一点夜星宇非常清楚,因为他曾经与变种人战役过无数次。

以他的强大神魂和武学成就,除非敌手的力量和速率能够大幅度地超出碾压,不然根基上没有射中的能够。

熟谙他的人,都叫他“大狗”,晓得他实在姓名的,少之又少,但这个素未会面的陌生青年却能喊出大狗的本名,这叫他如何不震惊?

不但是他,另有许很多多的修罗杀手,在落空罗修的束缚以后,纷繁踏上了一条令人痛心的门路,这让夜星宇始料未及。

大狗强忍痛苦,听风辩位,缓慢挥刀向后一斩。

搜魂足足持续了两分半钟,夜星宇的神采越来越沉重,直到最后怒哼一声,五指用力,抓碎了大狗的天灵盖,也摧毁了他的大脑。

不管是“青衣”还是“修罗”,都风俗以代号来作称呼,即便是罗修,也很少有人晓得他的名字,都是称他为“修罗”,或是“血修罗”。

夜星宇轻叹一声,不筹算再问,决定用搜魂神通直接读取大狗的影象。

头部几近没有肌肉,就少了一层防护,固然颅骨比肋骨更硬,但是太阳穴地点的位置倒是颅骨中极其亏弱的颞骨,防备力很差,内劲能够等闲震碎颞骨而入侵大脑,形成变种人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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