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因为有一些当代的经历和知识,算不得甚么智者。

归正不管醒不醒过来这个雌性都是他的了,那为甚么不直接就吃掉呢?

朱雀部落的鸿沟线,离得比来的是玄武部落,也就是亥地点的部落。

不要死啊!

换盐就是此中之一。

这还算了,等和送了他一程的清峰部落的人分开后,他还在脸上画了几个黑痣。

并且他有任务在身,都来这里两个月了还没发明疑似攻略工具,贰内心还是挺焦急的。

玦身形一变,成为了一个肌理均匀高大俊美的男人,单看表面约莫身高两米,他眼尾上挑,自带一抹邪气,薄唇因为怀里的雌性而扬起一抹兴味。

郑之南教了弓箭后,还尝试找了一些调料品,大抵人在不愁吃喝的时候,不免会想进步糊口品格。

郑之南不但被砸断了胳膊,还被砸晕了。

当身材沉入海里时,他只要一个动机。

郑之南对于他们想要学习的表情是完整支撑的,他一向很不喜好另一方过分依靠另一半,如果太依靠就永久只是从属品。

接下来如何猖獗我都不会哔哔的!

郑之南这类对于雌性来讲又肥大又丑的“雄性”, 一点都不吸引他们,以是没有人对郑之南有太大的猎奇心。

卖不幸博怜悯, 最是费事儿,你了了几句话,他能够给你脑补出一部持续剧来,然后就把你想得各种惨,也省去你特地编故事了。

但是乐极生悲,在山上打猎的时候被一只比他大三倍的野猪追,皮粗肉厚,箭只能伤他表皮,底子刺不穿,反倒激愤了这家伙,为了逃命郑之南慌不择路乱窜。

然后就是更健壮好用的弓箭。

也了解他为甚么晓得这么多他们不会的东西。

固然雌性的手臂因为骨折而扭曲,但他却并不在乎,而是先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在海里洗了两遍后才将人抱到岸上,走过沙岸,来到了一处半山腰的山洞里。

是一个肥胖又斑斓的雌性。

固然郑之南也对他们不感兴趣。

到了山洞后,玦将怀里的人的胳膊接好用木棍和草绳绑起来,做完这些就迫不及待的将人揽在了怀里……

比如说玄武部落大多比普通兽人要雄浑魁伟,蛮劲儿大。

郑之南此次筹办的比之前更加充分,草鞋都变成皮靴了,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仿佛下一秒就能和攻略工具来个狭路相逢。

但因为在清峰部落待了这么久,再次解缆的时候,身上就多了一个兽皮包裹,内里装了一些肉干,腰上挂了一个兽皮小包,内里是本身汇集的一些调料品,有盐,有辣椒粉,有近似于柠檬味道的柠檬粉。

当然这类离得比来是对于清峰部落会飞的兽人来讲的快,对于他的话,半个月才气到玄武部落的鸿沟线。

第一次做猖獗任务!

最后被追到了绝壁边上,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在被野猪咬死和本身跳下去或许有一线朝气,郑之南决然决然的挑选了跳崖。

大抵住了两个月,郑之南把他们想学的,另有本身发明的能够调味的东西都教给了清峰部落,然后束装待发,持续开端他的“流浪”,固然清峰部落表示他们能够一向收留他在清峰部落里糊口,毕竟他们感觉郑之南是个很有聪明的人。

然后就看到方才还黑不溜秋的东西在他唾液的包裹下变成了如玉一样的红色,脸上黑乎乎的乱成一团,他用尾巴顶住他的身材,将他顶到面前,仿佛是甚么颜料在脸上化开了,他伸出舌头将他脸上的东西全数抹去,就看到一张他从未见到过的斑斓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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