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算了,一场曲解。”爱纯站直身子,挥手说。
忘歌经常穿戴橙白相间的袍子,身材高大威武,长相漂亮帅气,笑容常挂嘴边,放到当代,就是少女最喜好的款儿,高质素的阳光大男孩,只不过,能在血雨腥风中杀到左玄督这个位置,忘歌又怎会只是平常时候见到看似无忧无虑天真开畅的模样。
忘歌点头,笑道:“很普通,酷刑逼供是你的癖好之一。”
傻妞一向垂着头,乱糟糟的头发之间是一张脏兮兮的脸,她眼神飘忽不定,双手紧紧攥着辫子,显得很惊骇。
“我呼吸困难啊啊啊!”
“有句话不是说,聪明又都雅的两个女人在一起,天生就是仇敌?不过从大要上看,你对叶芳的一举一动很留意,但她仿佛并没把你放在眼里。”
爱纯和忘歌站在门外,当透过裂缝瞥见傻妞时,爱纯的脑袋俄然疼起来。她抱着头蹲下,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
玄侯看了看傻妞,又看向爱纯,说:“花葵,你当真想一想,你们是不是曾经见过面,或者她是不是已经把密函交到你手上?”
爱纯略微舒畅了些,这时,殿内俄然响起尖叫,傻妞仿佛受了极大的惊吓,不竭后退,直至绊倒,摔坐在地。
大殿以内,捕快抱拳施礼道:“玄侯大人,部属无能,固然找到傻妞,但并未搜出密函。”
“啊哈哈哈哈……我们的忘歌大人当然是最帅的!比阿谁阿谁谁……还帅!”
他挽起嘴角,低着头说:“之前的花葵向来不说感谢。”
“走,诚恳点!”
“额哈哈……”他松了放手。
返来路上,傻妞一向跟在爱纯身后,和她保持起码一米以上的间隔,她一转头,傻妞立马吓得后退,几次将近跌倒,又被忘歌拉了起来。
“去找一个叫,傻妞的女子,密函,在她手里……”爱纯想起这话,双目蓦地一亮,筹算跟畴昔看看。
他瞳孔微微扩大,又缓缓缩起,眼里掠过的那丝猜疑被爱纯粹巧抓住。
“一个笑起来特别诱人的人,我偶像。”
这时,一股热流猛地袭过,白衣女人吃疼地闷哼一声,松开手。有人揽过爱纯的肩膀,将她救下,又用手掌悄悄抚在她的后背,温热的气流很快充分着她全部身材,像经历一场大战,爱纯瘫软在他的臂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