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俄然产生一种悲惨的感受,身材的本能奉告我,鲜血就是我平常的饮食,就像是米饭面条一样。我仿佛真的不再是人了,不管是刚才还是现在。
还好,微小的心跳支撑着我前行的脚步。
“呼”,我抛弃了被我吸干血液的兔子,嘴边还残留着暗红的血渍。
我一拍脑袋,必然是那具铜棺棺材,我猜想本身死而复活和那铜棺不无干系。比及天亮我还会回到坟场去看看的,那边必然藏着不为人知的奥妙。
这个山区里发展的竹子很坚固,并且竹子断口处非常锋利,我用断口处的尖刺将野兔的外相刺穿以后,悄悄松松地将野兔的外皮剥了下来。这对我来讲并不是难事,自小我就学会了在田野保存。
“看来我也不美满是鬼,起码我不怕阳光。”我自嘲地笑了笑,找了条小溪简朴地洗漱了一下,身上的污垢,嘴边的血渍都洗濯洁净了。
我慎重地走到山猪面前,暴露狰狞锋利的利齿毫不踌躇地咬穿了它的喉管。充满着生机的热血不竭地被我吸食,而山猪还没有死透,大睁着眼睛惊骇地盯着我。
“这一刻开端,我不再是人!”
“好,叔你别焦急,我帮你找找。”我满口答允了下来,走到绝壁边,这里视野开阔,能够看得更远。
“这头山猪实在是一次大收成。”我吸干了它最后一滴血液,站直身子,184cm的个子纵情地舒伸开来,多亏了这头山猪的血液让我规复原状了,只是皮肤还是非常地泛黄,仿佛是缺了一点甚么。
“还不错,除了神采太枯黄,其他的都跟我生前一样了。”我看着溪水中那不算漂亮的面孔,对劲地点了点头。
因为血液的弥补和滋养,本来我干瘪的尸身也规复到15,6岁少年的身材了,但是间隔完整规复普通还差很多。
在那男人的身上压着一个小女孩,浑身的鲜血将她洁白的连衣裙都染红了……
“莫非我的本能都不承认本身是人了?连我的本能都催促我痛饮这鲜血?”
走到海拔800米山路转弯处的时候,我见到了一小我影,正怅惘地站在转角处的绝壁边,东张西望,也不晓得是在等人呢还是在找甚么东西。
凌晨的第一道光束将夜幕翻开一道口儿,生机无穷地晖映在我的身上,让我感到久违了的暖意。
呵,差点忘了,我不是人了,还是没有果断啊,唉。
看着河水中的阿谁可骇的骷髅头,我心一下子凉了,那竟然就是我!满身枯萎,眼窝深陷,现在如果有人看到我的话,我保准能够吓死他。
在密林中走了半刻钟,我才清楚,本身是真的分开了坟场了,现在我在间隔坟场5千米处的一片深山密林当中。
我伸开血盆大口,一口咬在了兔肉上,猖獗地吸食着血液。
在一片小溪中间,透淡淡的月光,我看到了本身的模样。下葬前称身的衣服被我当作袍子一样披在身上,我全部都瘦成了一具骨架,充其量另有一层皮裹着。
我一向感觉人和植物最根基的辨别就是人不会像植物一样茹毛饮血,固然我晓得本身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但表面变了,我的内心倒是人类的思惟,我的灵魂还是充满着伦理品德的。
我欣喜于身材的窜改,看来我要持续活下去,鲜血就是我的养料了。那干瘪暗淡的皮肤也因为这血液的滋养而规复了一丝的气色。
拂晓时分的山路上没有人踪,我一小我倒也安逸,带着一股庞大的表情看着沿路的风景,之前我走这条路的时候,是一小我。现在我再次走这条印满了我萍踪的山路,倒是一小我不人鬼不鬼的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