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你……你莫非是吸血鬼?”我声音已经颤抖的仿佛不属于本身。
闷哼声中,她终究放开了我,踉跄着后退了几步,而离开了束缚的我则身子一软,一屁股坐倒在地,死死捂着脖子上的伤口喘气,满脸惊诧的看着她。
“那你为甚么……那你是……”我涩声道,现在的我几近百分百必定韶华不是个浅显的人类女孩了。
呆呆的,我看着她倒在血泊中的模样,生或死,天国或天国,仿佛真的只要一线之隔。
“你做甚么?韶华你……你放开我!”我奋力的嘶吼着,冒死挣扎着,韶华却无动于衷。
屌丝就是屌丝,一辈子都没法翻身的,所谓的逆袭只会呈现在电影电视里,又或是贴吧那些不靠谱的YY文里,又怎会来临到我身上。
霹雷隆,一辆庞大的卡车如奔雷般从我的面前冲了畴昔,异化着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司机仿佛反应有些痴钝,车子直冲出去十多米才停下,地上,早已尽是鲜血,乃至尽是残肢。
我完整吓傻了,因为那车轮是紧贴着我的双脚压畴昔的,只差几厘米罢了,而我的脚上,竟然还挂着一只鲜血淋漓的手臂……
剧痛,刹时冲散了脑海中的浑噩,咬?韶华在咬我?为甚么?我不明白……只是本能的用力朝她推去。
“好啦,既然你这么想晓得,那我就奉告你吧。”
“哈!你不是说我像电影里的吸血鬼么,不是哟,那种家伙只是吸食人血罢了,而我们尸妖则连内脏都会吃掉,这么说吧,人类的内脏才是我们的粮食,鲜血只是饮料罢了。”
是啊,我也晓得本身很傻,但我就是想亲口听到她说出来,就是想彻完整底的断念,毕竟这么久以来,我每天都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去咖啡厅看她,却没想到……
“唔……固然我不喜好阿谁名字,但有些傻逼人类给我们起了个学术性的名词,叫做尸妖,像你如许的浅显人应当还没有听过吧。”
落地的顷刻,我就强忍着胸中翻滚的气血,猛地弹了起来,扭头就跑,凭我大学期间曾是校田径队的身材本质,应当还是有机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