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人是曾善,她面色庹红,可看起来还是闷闷不乐。与她构成光鲜对比的是方桌劈面的怀远,一向在滚滚不断地交代着从云苍峰上传过来的动静。
可他并没有因为那看不见的送别者而逗留,立即又转过身去,重新迈向那一片滚滚尘凡似的桃花障。
有别于那些发展在湖边巷陌的低矮柔枝, 面前的花树仿佛是古拙且高壮的, 有些胸怀乃至粗过数人合抱, 有力地撑起满满一树花枝, 开得浓烈热烈。
“变与稳定,又岂是我说了就算的。”练朱弦嗤笑起来,可眼底里却并没有一丝笑意:“如果果然有那么一天,我的额前也有了金印。或许我也会和诺索玛做出一样的挑选。”
倒也难怪, 别人眼里的空前乱世, 对他来讲却只是生离死别, 相见不如不见。
此时现在,送仙的步队便在这滚滚的桃花障以外停下了脚步。诺索玛徐行上前,转过身来面向世人。
诺索玛已经拜别。余下世人,即便有百般不舍,便也只能怅但是归。
凤章君明显听得出他话语当中的尖牙利齿,也不正面辩驳,只问他:“你感觉曾善也很荣幸?”
四下里沉寂无声,无数不舍的目光都被诺索玛抛在了身后。可当他的身影再度被重重桃花所掩映时,却从不知那边飘来了一阵降落的歌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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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善一手揽住孩子抱在怀里安抚,一边也微红了眼圈,用力点头,嘴唇微微颤抖。
练朱弦脚步微滞,目光倒非常坦诚:“凡是修真之人,又有哪个会不去想这件事。”
这倒令练朱弦吃了一惊:“你、云苍首坐,竟然不想成仙?”
四周清楚是一片雪地冰天, 可面前十来丈的山坡上却呈现了一片绯红的桃花林。
没有更多的言语,他抬起手来悄悄一挥。那姿式,与其说是道别,更不如说是挥断了甚么看不见的拘束。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
他们回身朝火线望去――雪山脚下便是地形狭长的五仙谷, 如同一块郁绿明艳的翡翠;从雪山上奔腾而下的融雪河,倒映着蓝天,化为了串起翡翠的柔嫩缎带。
那肤色乌黑的孩子哭得成了泪人,“孩儿不要寄父走,义儿要永久跟寄父在一起!”
凤章君竟干脆地点头:“不会,我没这类筹算。”
“……是。”
“寄父!别走!!”
凤章君又问:“即便本日见过诺索玛之事,你也仍然稳定?”
这些花树似桃而非桃、四时常开,看似赏心好看,实则唯有获得仙籍之人才气从林间穿过。其别人如果误入林中,轻则数日不知所踪、影象全失;重则就此消逝于人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说来竟也奇特――只见他清楚只走出了两三步,两旁的花影重重,竟已将他的表面讳饰了大半。
练朱弦倒也同意他的观点,只是同意之余,却又模糊地滋长出了一股奥妙的妒意。
“这孩子……竟然是掌门师兄?”今昔对比,练朱弦不由惊诧。
“……会有其他体例的。”
约莫又走了一盏茶的工夫,步队逐步自火线缓缓停顿下来。
“也对。显赫如同云苍,底子不必捐躯小我的挑选来给全部门派贴金。难怪别人说,修真之人这辈子要投两次胎,第一次是出世,第二次是入门。入了云苍派,天生就要比别人荣幸几分。”
人群中间俄然冲出一个约莫七八岁风景的男童,一边放声大哭着,一边不管不顾地朝着桃花林里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