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来此可曾晓得此地也有一户放逐的王爷家。”
因而狗爷又开端霍霍磨刀,梁绪就站在一旁看着,不说话也没甚么行动。
待得大狗走得近了,狗爷抄起石头,狠狠地向那大狗脑袋上砸去,大狗吃疼再次跑开,脑袋上的大洞汩汩的冒着鲜血,而狗爷又冲大狗招了招手。
“因那王爷百口都已经死了。”
“哈哈哈……”此次轮到狗爷笑了,仿佛从没见过如此好笑之事,“我更情愿要你的飞虹剑。”
马小山已是睡了,睡得很沉,因为他喝了很多酒。来到这陆家嘴子已是三日,未曾想到紫裳早已安排安妥,二人到了陆家嘴子便有了个居处,一处里外套间的屋子,紫裳住在里屋,马小山就睡在外屋的稻草堆上,虽算不得宽广却也住得温馨。
马小山说着已经翻开了酒坛,酒香溢满了全部屋子,马小山举起坛子,仰脖就往口中倒酒。
“因何而死?”
“他们固然穷,但并不傻,我拿着佩剑他们便不会偷我,他们不偷我我又上那里找得狗爷你?”
梁绪忽的抢上前来,手掌贴着酒坛一推。马小山只感觉那酒坛向口中一送,旋即碎裂开来,酒水洒了马小山一头一脸,这一个掌竟是用上了寸劲。
“就在这里”
“飞虹剑可不好用,”梁绪抖开了包裹,里边鲜明是他的佩剑,“带着飞虹剑,不管是刺探还是偷摸都显得太招摇了些。”
狗爷左手按住那狗,右手举起柴刀,用力劈下,却没何如那柴刀毕竟抵不过大狗厚厚的外相,只是砍破了些许,却并未将那狗砍死,那狗吃疼,挣扎着跑了开去,脖颈间的血流滴下来,伴跟着呜呜声,惊骇的躲在院子的角落中。
这就是俗话说的“乱拳打死教员傅”了。
“是你?”紫裳微微有点吃惊。
“走得这么急?”
狗爷将手中的荷包抛向梁绪,口中还在碎碎的骂着:“你个狗东西,此次吃狗肉要留些财帛才行!”
紫裳听到这话一怔,然后像变了小我普通,暴虐的看着梁绪道:“有些事情你最好不要管。”
“不知,官府也没有查出。”
就在场面变得难堪时,马小山醒了。
“没甚么,是我本身无能罢了。”
“马如令只怕也是这么想的。”
马小山怔住了,梁绪看起来并不魁伟,与马小山比起来乃至有些文弱,若要马小山在这柱子上留下一个指模也是能够,但绝做不到梁绪这般轻描淡写。马小山用的是长劲,这力道端赖气势而生,而梁绪用的是寸劲,是由心而生的力量。
“你如何做到的?”马小山惊诧。
“莫要叫她毁了你,你另有事情要做。”
“那一日,王爷家饭食中被人下了毒,一家一十四户全都毒死了。”
“哈哈哈……”门外,蓝衫的白面皮已经走了出去,却恰是那蓝衣梁绪,“狗爷不止爱吃狗肉,这狗肉做得却也比城中任何一个酒楼甘旨,我梁绪好吃,天然是要凑上一分热烈。”
“你这话是甚么意义?”
说话间,紫裳已掩上门,取来一小坛酒递与马小山。
“死了?”
“就在这里?”梁绪略微滞了滞,“想不到狗爷也是怀旧情的人。”
“那你为何还活着。”
“王爷待我不薄,可惜不会为官,开罪的人太多。”
天已渐黑,院子里架着一口大锅,锅里正在滚滚的冒出热气。狗爷和狗爷的客人吃肉,小叫花喝汤,忙得不亦乐乎。
说罢,梁绪起家走出院门,消逝在了夜色中。
“如果是飞虹剑,它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狗爷说着,抄起脚边的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这只狗是我养的狗里最听话的,我本想用刀告结束它,让它少吃些苦头,但是没何如我没有好刀,还是得用这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