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本书的首要舞台,便是角色糊口的都会,普通的天下和超凡的天下叠加在一起,修建了这个都会的统统。
当然,以上只是制止剧透,被我阉割过的信息,作为一个喜好狡计叙事以及悬疑的作者,本书我还是想了很多点子,让它的故事读起来,更加花里胡哨些。
所觉得了制止新书呈现这类环境,我尽能够地做出完美新奇的设定,以及一些剧情梗概。
这座都会,是角色们糊口的处所,也是一个斗兽场。
写书这类事,本就逆天而行,死在半路,也实属普通。
说来,我很喜好妖怪这个词,朋友在看过我最后的设定时,还建议我把妖怪改成邪神。
实际上,a某我啊,一向想写轻小说的啊!但朋友感觉,我写故事,写着写着老是有种厚重感,和轻小说的“轻”不太搭边,硬搞笑的话,就很分裂。
毕竟轻小说是个筐,仿佛甚么都能写,你乃至能够在轻小说这写zbrush的实际利用与拖沓机维修艺术。
本书的配角,伯洛戈拉撒路。
这类划一,偶然候反而会令人不寒而战,以是我非常喜好如许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