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来了精力,既然你有这本识,我干吗还去拾碎柴?他跑到百米以外,亮出飞剑,一道剑影闪过,把一棵大树从根斩断,再一剑把树梢斩去,把树干均匀分红四份,扛到了庙门口,再分红一截截藐小的柴状,扔进庙里,喊道:“喂,该你发挥神通了!”
王越蹲在庙外的水沟里,利索的拔毛,又从储物袋里取出小刀,换出内脏,清算洁净以后,折几根光滑的细树枝,把合欢鸟串成一串。做完这些以后才发明,四周的干柴枯枝都被暴雨淋湿了,没东西烤啊!
“如何能如许呢?难不成还吃野果填肚子?生吃合欢鸟?”想一想王越就吐酸水,在流亡的几十天里,常常生吃强大的鸟兽,那滋味毫不想再回想。
“当、当然……能够……”王越已经看呆了,就算在云霄城也很少见到这么标致的少女,皮肤白净细致,眉眼如画,樱口瑶鼻,五官精彩得不像真人,如同传说中的仙子下凡。最吸引王越的处所,是少女的气质,高雅而不傲岸,清纯好似一块水晶。这类难懂的气质最可贵,要晓得,王越苦苦寻求的未婚妻纪苏,但是一名下巴能仰到天上去的美人儿。
“我不叫‘喂’,我的名字叫朱果儿,小哥哥,你不准笑……”破庙内,传来美少女气乎乎的声音。
正在深思间,突听少女娇憨的问道:“小哥哥又叫甚么名字呢?爷爷奉告我,要交朋友,必须先互通姓名,不然就是不规矩。提及来,小哥哥是我下山后,遇见的第一个朋友呢!”
“咯咯咯咯,本来我已经这么短长啦?刚才我还担忧惊骇呢!林子里的妖兽好可骇,想进犯我……嗯,都怪爷爷不好,他说有甚么重宝出世,怕我跟着碍事,就让我伶仃先回云霄城。但是……但是……我迷路了,只好等爷爷办完闲事以后再返来找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