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阵让人忍俊不由的标语回荡在山间,渐渐的传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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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陆奇终究看到野活泼物。小到野兔,野鸡,松鼠,大到羚羊,花豹黑熊,应有尽有。对于黑熊,陆奇没有实足掌控,但是其他的都能够试一试。他镇静的击杀了一只羚羊,可惜如何也点不着火。
“但愿这这具身材不要被官府通缉啊,不然我这一起下去就真的是自寻死路了!”
看着垂垂燃烧起来的木料,他迫不及待将一只还没有拔毛的野鸡架了上去,全然不顾鸡毛被火焰烧着。就如许陆奇吃到了他来到这个天下的第一顿烤肉。固然因为没拔毛,鸡肉都被烤焦了,但是陆奇还是吃得很高兴。这类自食其力的行动让他感到很结壮,他感觉本身是真正的活在这个天下,而不是在做一场梦。
“莫非真要来一把荒漠求生?学习阿谁站在食品链顶端的男人,只要砍掉头的甚么都能够吃掉,鸡肉味嘎嘣脆。可好歹他另有一把匕首,我现在身上甚么利器也没有,身上就一块菱形石,外加不熟谙字的令牌和一块玉佩。独一能算得上锋利的就是干尸身上的摸金符了。可这玩意儿,能有甚么用,太小了。”
想到这,陆奇开端辩白方向。但是这时,一种没法用说话表达的感受涌上他的心头,这是一种风水学的直觉。他脑海中闪过《葬龙诀》里几句辩白方向的话,四周的方位刹时了然于胸。
陆奇在一阵激烈的饥饿感中复苏。自畴前一天吃完午餐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吃过甚么东西了。但是他的耗损却不小,墓穴内里跑来跑去,大战玉甲尸和其一众小弟。特别是大战玉甲尸,直接导致他精疲力尽。
午后的山路上,一个上身没有衣物,背着褴褛承担的魁伟男人,捧着本书向远处走去。
没过量久,抬头乱喊的陆奇就看到了一条蜿蜒回旋在山间的门路。这可把他乐坏了,他撒开了腿跑上去,沿着这条路一向向前跑,直到跑累了才停下脚步,站在门路中心大喘着粗气。看着这条蜿蜒向远处的山路,贰内心结壮了,总算不消担忧做一辈子的鲁滨逊了。
他边走边想,本身此次行动实在是太莽撞了。事前所做的筹办实在是太少了,拿了把匕首,绑了几个皮郛就赶往下冲,的确是不知死活。现在饿成如许也只能说是自作自受。下次再碰到这类事情,必然要探听清楚动静,把握完整的谍报再动手,再不济也不能饿肚子。想我堂堂一个大妙手,就这么饿死实在是太憋屈了。
他将身上的东西查抄结束,便向山顶走去。这一起上竟然一棵果树都没有遇见,饿的他前胸贴后背。不过他也想了下,就算是碰到果树他也不摘着吃。谁晓得这个天下的果子和宿世的有甚么辨别,万一有毒让他给吃下去,岂不是如何死的都不晓得。
刚开端的半天,陆奇还能忍耐着饥饿,但是实在是渴的受不了啊,也不但是为甚么他走了一起也没遇见甚么野活泼物。最后实在是没有体例,陆奇学着贝爷找了一块枯木,把内里的毛毛虫挖出来润了润嗓子。
中午的时候,陆奇学会了钻木取火。看着渐渐燃烧起来的木料,陆奇冲动地说不出话来。终究能吃口热的了,这几天一向吃生的,吃的陆奇恶心的想吐,但是没体例,他只能强忍着。他多么但愿能吃口热乎的,但是他连续几天钻木取火都没有结果。
第二天凌晨。
持续走了两天山路,还是一点火食的陈迹都没有看到,陆奇看着一望无尽的山岭,想着是不是走错方向了,不然如何两天畴昔一点人类留下的陈迹都没有看到。不知不觉中陆奇打起了退堂鼓,想着是不是换个方向逛逛,看看能不能有所收成。最后,陆奇决定再走一天,如果早晨还是看不到任何人类留下的陈迹,那就换个方向,走东边,或者西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