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者最首要的是甚么?明显是气势。对于我来讲,这也意味着读者们在看作者是“镜大人”的书的时候,会从内里找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会在内心说一句:“啊,镜大人的书啊,那么这本书内里会有甚么甚么甚么……这恰是我想要的。”如果有这么一天,那么我的目标就达到了。
以是在《机器师》这本书内里,小镜凝集了很多东西。小镜从98年99年就在龙空看《佣兵天下》,是的,当时候龙空还不是论坛。看了这么久的书,天然想写的一本是本身也看得下去的。
之以是要写《机器师》这本书,起首就是因为一个我从小就有的机器人的胡想。很小的时候,从《血洗乐土》到《天空之城》,从《轰隆五号》再到《闭幕者》,机器人的胡想一向伴随我们长大。要说印象最深切的机器人是谁?闭幕者阿诺大叔咯,毫无疑问。
当时真的是打动的差点哭,这意味着这是对小镜的承认。写小说,最大的心魔在于本身,在于不竭的自我否定。小镜不敢说本身有一颗大心脏,以是蓝光大大的这份承认,以及随之而来的这份黑底白字的条约,就是当时支撑我写下去的最大的动力。到现在,小镜码字的时候,也会把这份条约放在中间,提示本身。这是蓝光对我的承认,对我的期许,我不能孤负他。
然后就是小镜在《闭幕者》贴吧给本身的书打告白的时候,碰到了第一个书友归长生。当时候小镜的书字数还很少,但是归长生二话不说给了小镜第一次大笔的打赏,并且加到了当时只要小镜一小我的书友群内里。不但如此,还在书评区内里找到那些对我的书很有兴趣的读者朋友们一个一个的发动静,聘请他们进群。
我看惯了兵王,看惯了特种兵,看惯了杀手,以是唐煜是一个傻小子。我看惯了修仙,看惯了求魔,看惯了血缘,以是唐煜回绝血缘,只想走纯科技。我看惯了快餐流抢一波就走,以是唐煜的每次冒险都会在剧情天下内里深切冒险。我看惯了兑换,以是这个体系没有兑换。我看惯了小队形式,以是这个体系的终究目标是战役。
书友群从最开端的两小我,一向到现在六十多人。每天都有新朋友插手,大师在群里吹牛打屁,甚么都聊。小镜看着这个群,内心是幸运的,能够碰到一群如许的读者朋友,小镜也是幸运的。小镜这才体味到,本身的尽力并非无人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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