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与承欢 > 第四十六回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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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爷。”

但是这类毒煊却从未传闻过。

弹指间,眼中埋没的氤氲便尽数退去。

太守阿其那已不见了踪迹,想是连夜逃脱的,楚云卿已命令命人快马加鞭前去缉捕。

“早……早在你们入城之前……就跟着驻军一起逃窜来了……”

楚云卿摇点头,“黎将军在都城也是位驰名的风骚客,风月烛、花月堂、艳春楼的女人不比明天那些个胭脂俗粉标致,黎将军长年混迹在这三家,又怎会被那种货品迷了心智从而荒废了功课呢。”

凌晨,煊一展开眼,就瞥见已经起家的二爷将本身深深埋在床角一侧,双眼通俗,不晓得在揣摩些甚么。

楚云卿仓猝去探他脉搏,虽已极其微小,但黎展豪还活着。

利用暗器的人,天然对江湖上各种□□并不陌生。

楚云卿强忍着心中肝火,但声音听起来不免比常日低了几个音:“阿谁自称是阿其那的男人又是谁?”

“可有闻声甚么声音?”

煊起家,轻唤,那厢楚云卿闻声衣料噜苏动静,回过甚,回以微微一笑。

手就在这时被悄悄按住,煊觉得二爷又忏悔,抬眸与之对视,刚想笑着开口调侃,却听二爷一声“你听”,音色不高不低,却非常打紧。

阿谁被他带回房奉侍的女人已经不见了。

摩罗城北靠群山峻岭,东邻穆兰河。春季,万物复苏,嫩草抽芽,河水刚野蛮,藏了一冬的鱼便都浮上了水面。开河的鱼,下蛋的鸡,肉真真是最香不过了。夏天、春季打猎山羊、麋鹿、山猪等等自不必说,即便是夏季,也能打着野味。夏季一来临,北方牧民便穿得像个棉花包似的,戴上皮帽子、皮手套,提着根棍子到草塘里去逮野鸡,追狍子。天越冷越好,冻得野鸡连眼睛都睁不开。它冷极了就把头往雪里扎,人走到它跟前,就跟拔萝卜似的,一下就把它□□了。另有那狍子,别看这小东西跑得快,在雪地就不可了,腿陷在雪坑里再也拔不出来,眼睁睁地让人逮!摩罗城住民一年四时都不愁食品,这处所物产之丰富,都能够用“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来描述。

看黎展豪的症状理应中毒身亡多时,但是他恰好另有些微小的气味。

他现在已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二爷,常言道‘术业有专攻’,这里无妨交给神医贺老道,我们先分开此地。”

“等等我,二爷!我也跟你一起去。”

见到黎展豪时,他已中毒多时,人躺在床榻上,满身泛着一种诡异的藏青。

“小的们不晓得……只晓得他是太守大人派来的人,他让小的们假扮成文官,他扮成太守,好欺……欺瞒大将军您……”

这叶剑草发展在山岭内,并不罕见。只是这山岭常有野兽出没,很少有人冒险去采摘,以是摩罗城的各大药房供货才不敷。

煊听了噗嗤一笑:“二爷若感觉不敷纵情,煊乐意持续作陪。”

贺老道看了煊一眼,道:“你应当能想明白的,中毒的不过就是那么几位将军,这毒天然是落在了女人的身材里,下在……那种处所。”

在平常百姓眼里,甲士看似威风凛冽,但行军之痛苦,也只要将士们本身内心清楚。他们走这一起,再跟脚的鞋都能给磨出血泡来,一起吃不好睡不好,风餐露宿,偶尔再碰上个卑劣的气候,草木尚且受不住,何况是人呢。

煊大乐,随便搭了一件衣服起家,见楚云卿身上只披着一件单衣,便从衣架上取下楚云卿的戎服,服侍他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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