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只燕,飞向远方,你是一头狼,平田野望;
――《狼王》封面语
燕子栖息在祷告的圣堂,野狼伏于低语的王;
“你想死吗?”
“我不怕贪婪的盗贼,也不怕成群的军队,我惊骇那些血之猎手,我看到他们了!他们甚么都不要,只要我的命!不晓得这群神经病到底从那里来的,另有不为了钱就来杀人的,我又没杀了他老爸!我固然号称杀死千人,可多数是老百姓和怕死的蠢蛋,我从没想过本身会成为血之猎手的目标,我毫不是那些杀人狂的敌手,我不想死!我也不晓得该如何防备他们,我已经的三天没有合眼了,他们也不来找我喝酒了,他们都以为我疯了,我必须把这写下来,不然我死了也没有人晓得,我不想死……”
“前人的兵器,当赐与你勇气,前人的尸身,是你进步的动力。”费尼兹走到一具骷髅的身边,拿起了他手上所拿的长柄柴刀,背在背后。
――写着杀人狂拉吉最后遗言的纸条
“你情愿以灵魂为左券吗?可不要悔怨哦。”这句话让费尼兹重新冷到脚底。
“你已经进入了棺材,是神和你签订了左券,是神挽救你的生命,你现在就是神的奴婢,不信你看看本身的左胸口,那就是左券!”费尼兹仓猝扯下本身的衬衫,公然,有一个“米”的红色近似伤疤的烙印。他没想到这是真的,他没想到另有起死复生的神存在!不过本身仿佛为了不再接受剧痛和活下去,没体例只好承诺阿谁家伙的前提,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不想!”费尼兹终究听清楚了一句话,不过他从未听到过这类声音,像是不颠末说话而是直接传进他的大脑里,不过仿佛对方能挽救本身。
“这个烙印将指引你完成神的唆使,叛变者和失利者将永久困于此地!”费尼兹四周张望,公然这个神庙墙壁的四周都是死人的骷髅,他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向门口退去,内里竟然是没有迷雾的!玉轮藏在云层里,只要微小的光,这不科学!他环顾四周,连棵树都没有!他不晓得本身在那边,只要面前的神庙,这完整出他做为一名雇佣兵的知识,他的双脚软,完整不听节制。
费尼兹大脑一片空缺,不由自主颤抖地接过衣服,把那条玄色不法则的石头戴在了脖子上,它出光来,又渐渐暗了下去。
“神的指引,解开奥妙!寻觅未安葬的棺木,他会奉告你。”白叟用手指导了一下费尼兹的额头,他就像一个木棍一样直直地倒了下去。
他的项链开端光,他的脑海想起的声音,“往西走,寻觅格里特的伍德教堂坟场!”
“我要拿归去给。。。”他一时想不起要归去那里,也想不起去找谁,他重生之前的影象正在褪去。“不管了,去寻觅目标地吧。”
“你情愿支出你最贵重的东西吗?”
“那你就要回到棺材里去等死。”费尼兹一时语塞,不晓得该说甚么好,他打死都不会再去接受那庞大的疼痛。
“神赐福的兵器,将净化你肮脏的身躯!”白叟从神庙当中的石桌上拿起一把拐杖交给费尼兹。费尼兹两眼无神,像个傀儡,接过拐杖
“神赐赉汝生命,神也能够剥夺汝命!”费尼兹渐渐地穿上玄色的上衣,然后是紧实的风衣,戴上近似弁冕却有些褶皱的帽子,上衣的领子立起来能够挡住本身的面貌。
“只要能活下去,我甚么都给你!”费尼兹紧咬着牙关迸出这句话。
“我是神的奴婢,我要驱逐神的下一名奴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