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是个半大不小的小青年,也偶尔在镇上彀吧里看过几部岛国行动片,天然晓得一些正凡人都晓得的事情。
最后,还提着他去见他父母,威胁他们一家人。
做为老迈,他只能停学,回家务农,帮手赢利,养家糊口。
他家太穷了,父母身材又不好,另有两个弟妹要读书。
因而,想走近小瓜棚瞧个究竟,看有没有剩下的烟盒,或矿泉水空瓶之类可捡。
恐怕这老东西,一怒之下,就叫人平了他们的家。
他厉喝一声,“谁!”
传闻用热油炸熟的知了的味道极鲜美。
“草,老子会不会摔死?”
在树林绝顶,另有一片坟场,荒无火食,明白日都有点瘆人。
下一刻,奇特的事情产生了。
林风天生胆小,一点也不怕。
本来,这里竟然有一口废井。
这回亲眼所见,才信赖他们之间的肮脏干系是实在存在的。
下一秒,他一脚踏空,身子缓慢朝上面坠落。
躬腰弯背,脚步轻微,恐怕踩死小蚂蚁普通。
但人家在镇上跟那些地痞们在一起,已经混得风生水起,风景无穷。
身材肥胖且满头大汗的林风戴着草帽,手拿便宜的网兜,腰间系着一只蛇皮袋子,蹑手蹑脚地行走在厚厚的树叶上。
以是,他骂归骂,但该干的事情还是还是干。
特么的,如果看了,必定会不利的。
这回一听这声音,顿时明白这是如何一回事。
孙发财第一时候转头,发明棚外竟然站着一个戴草帽拉网兜腰间系蛇皮袋的瘦个子。
这看真人秀,还是头一遭。
农历七月初十,立秋。
这口废井不很深,但也摔得林风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再加上林风慌不择路,才着了道。
啪……
经太长久而狠恶的斗争,林风终究鬼使神差普通,蹑手蹑脚,靠近小瓜棚。
因为,孙发财的儿子孙大庆,就是他的同窗,一个高高大大,满脸横肉的家伙。
慌乱当中,连手上的网兜也给抛弃,只是死死攥紧蛇皮袋子。
竟然有人敢在这里偷人,真是日了狗。
五十多岁了,竟然还耸得这么努力。
终究,瞥见了,一副极其不堪入目标一幕——小小的瓜棚内里,一对脱得光溜溜的浑身冒汗的男女正在一张破草席上抵死耸动,忘乎以是。
这个孙发财仗着镇上有人,平时在村里,就是一尊土天子,跋扈放肆,鱼肉乡民。
要不要去看?
现在镇上药店收买知了做药材,可辛凉解表,药用代价很高。
不过,林风没有吃过。
他感到自已就是在做贼,一颗心脏蹦得老高,差点儿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特么的!
然后,这石公鸡周遭竟然闪发着一层淡淡的红色光晕,越来越浓烈。
但是,还没走几步,就传来一阵女人嗯嗯呀呀的声音,很特别,很压抑,象是很难受,又象是很镇静。
至于,张小花固然有男人,但因为生得有几分姿色,又爱矫饰风骚,自但是然成了孙发财的猎物。
一对有力的翅膀随便扑腾几下,就在井底卷起一阵暴风。
垂垂的,石公鸡身上不断的脱落着石皮,暴露内里一只真正的大活公鸡,大红冠子花大衣,雄纠纠,气昂昂。
这袋子内里另有二百块钱的知了,当然舍不得扔。
那只大活公鸡竟然开口说人话,语气玩世不恭。
在黄麻村,他孙发财就是一尊土天子,就算他在这里与张小花苟合,谅那姓林的小子也不敢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