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鸿羽一起北行,走了两天,已到江西境内。这日午后,来到一大市镇上。虽是兵荒马乱的年代,可这市镇中还是热烈不凡。达官朱紫们还是过着拥红揽翠、醉生梦死的糊口。镇中豪华酒楼林立,到处是做买卖的买卖人。段鸿羽有些饿了,便到一家饭店要了一些便宜的饭菜吃。那店伴计瞧他寒酸,待答不睬的,他倒也不在乎。
那锦衣少年翻开承担,从中取出两块大银子道:“这是赔你们的,好酒好菜固然上来,如果晚了,谨慎你的狗头。”
他正边用饭边瞧窗外的风景,俄然内里马蹄声响起,一名锦衣少年骑马从窗外颠末。这少年也就十六七岁,生得眉清目秀,身材娇小,但顿时放的承担倒是奇大,在腰间悬着一口三尺长剑。再看他跨下的马,体形高大,四肢颀长,脖颈高低垂起,通体乌黑,并无半根杂毛,真是一匹好马。李白的《白马篇》有诗句云:
段鸿羽暗道:“这少年脱手如此豪阔,看来不是善辈,说不定是劫财的悍贼,我可快些吃,莫招惹了他。”他俄然闻到一股胭脂的香气,暗道:“真香。”
那少女非常斯文,吃起饭来慢条斯理,一小口一小口地往嘴里送,还不时地取出镜子来照照,弄弄脸,一向吃了半个多时候,还没吃完,直把段鸿羽急得有如热锅上的蚂蚁般坐卧不宁。
段鸿羽也没看他,心道:“如许的人还是少惹为妙。”持续用饭。
段鸿羽转头瞧锦衣少女手上的筷子没了,暗道:“她并未转头便打得如许准,看来工夫不浅。”
当时已是明朝末年,天下已乱得不成模样。因为满清入侵,比年争战。加上朝政败北,天灾天灾,天下各地的叛逆风起云涌,到处都是打家劫舍的强盗兵痞。门路两旁,白骨盈野,腐尸横陈,到处都是嗷嗷待哺,处在水深炽热当中的贫苦百姓。段鸿羽一向糊口在荒敝的小山村中,对内里的天下知之甚少。现在相较之下,他发展的小山村,倒好像天国了。想到堂堂天朝已到了如许的地步,他禁不住悄悄感喟。
这时,店伴计已将锦衣少女的饭菜端上来,公然是非常丰厚。锦衣少女道:“我现在要用饭,等我吃完饭再对你讲,你先别乱问。”她不再理睬段鸿羽,低下头吃起来。
锦衣少女大怒,厉声道:“你笑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