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吸了口气,马老三不由狠狠咬了咬牙,忽地策动了胯下的哈雷摩托,同时也扬手那锋利的回旋刀想做最后的拼杀。
这还不算,任倾城的一脚出去以后,她的右手苗刀也缓慢来了一次有力格挡,接着再次挥出以后,立马便有一名企图砍她的蓝衣地痞被破了大腿。
毕竟,他们不想让他们的东哥,一次次都来帮忙他们搞定该做的事情,乃至是捐躯本身来救他们。
不过,真正的比武之下,马六的那群小弟才真正地感遭到,究竟甚么才叫做长江后浪推前浪,而前浪又死在了沙岸上的滋味!
那种清一色雷朋墨镜和玄色风衣,以及长长苗刀的设备,的确让马老三瞪了瞪眼,几近立即就明白这些身穿玄色风衣的小屁孩,多数就是东门的小头子吧?
“呵,真的是不敷为惧么?”
到最后,愣是十几人戴着雷朋墨镜,披着那森冷乌黑的风衣在马路中间并成了一排,齐齐提着那染血的苗刀一起向前。
所过之处,马六的那些小弟们惨叫不竭,血箭飙飞,竟然很快就没有一人敢去靠近周小强和宫思诚他们一行了。
“二当家!拯救啊!”
“啊!啊――”
马老三不由有种脚下发软的感受,心想大哥啊大哥,你此次叫我把式力全都带过北明市来和这个叫东哥的家伙对干,恐怕是平生中做过最最弊端的一个决定。
马老三暗骂一声,几近很快便瞧见那些方才经历过滚木攻击的小弟们,竟然齐齐魂飞魄散地丢下受伤的火伴往回跑来。
向东流就仿佛将军普通,跟着大阅佩刀挥下的刹时,一阵阵脆响便接踵传开。
以是,这时候与马六的小弟们拼斗,他们一个个就更加地凶恶冒死,全然一副再也不会部下包涵的姿势。
如果猜想不错,阿谁头戴玄色弁冕的家伙,应当就是他上回在银月度假村旅店要对于的东门老迈,向东流吧?
“他妈的,老迈和十几个小头子都一起出动了!还真是看得起我!”
紧跟着,他就发觉整整六十名的东门成员站了起来,一个个手中的砍刀寒光闪闪,仿佛冷到了他的心底。
因为,在这牛头坡右边的山包之上,他还瞧见了一名头戴玄色弁冕,眼戴雷朋墨镜,以及身穿玄色风衣和玄色长裤,脚踩玄色长筒军靴的家伙,现在正右肩扛着一把闪亮长刀在山包之上刻毒地谛视着下方场景,如同看戏普通地舒畅和萧洒。
以是,周小强和宫思诚他们越战越勇,越战就更加凶恶。
又是一声惨叫之下,那名蓝衣地痞的大腿立即血如泉涌,痛得他东倒西歪。
“他妈的!另有六十小我!这一架还如何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