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忘了吗?我是常欢啊,常寿是我老爸。半个月前,我给您寄来一封信,咨询您是否能够收留我,您说能够的,不会这么快就不算数了吧!”
但是,那女人方才站起家来,想要叫住常欢伸谢时,常欢倒是嘴角一咧,忽的窜改身子,直接一口就印上了那女人丰润的嘴唇,一下就将她要说的话给堵了归去。
“妈妈,我终究找到你了!”
“谁啊,是雪儿返来了吗?”
想到这里,沈丽君赶快将常欢推开,一脸戒惧道:“你是谁啊?我又不熟谙你,干吗喊我妈?”
你这小色狼不盯上我,就很不错了,我还怕别的色狼吗?
而常欢在一击到手以后,则是赶快撤退,敏捷跑到了车门口,向那女人挥了挥手,大笑道:“美女,我此人不亏损的,衣服不会白送的,哈哈哈!”
实在,半个月前,真正的常欢已经死了,是国安局仿冒他的笔迹,给沈丽君寄来的信。
如果本身想要卧在她们身边,需求极其切近这个二世祖的脾气,不能有涓滴马脚暴露。不然,她一旦有甚么思疑,告诉了常寿,本身就再也找不到阿谁故乡伙了,国度交给本身的任务,也就完整失利了。
脑袋里如雷鸣炸响,那女人一下子给懵了。
唉,公然,刚才咱就没曲解这小东西,他还真是个地痞啊。特别是这美女的香吻,方才那大地痞都没到手,却让这小地痞给兼并了,真让人……妒忌!
霹雷!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真的很标致,五官极其精美不说,身材也很高挑,特别是那一身被撕破了一些的黑丝,更具引诱。
本来我们都曲解这小伙子了啊,他只是表面轻浮,并不是另一个地痞啊!
待来到一处门牌前面时,常欢沉吟了一下,酝酿了一下情感,叩叩叩地敲了两下门。
那女人被常欢一起上整整盯了一刻钟,身上很不舒畅,仿佛满身衣服被他扒光,被他看破了一样。
门内收回了一道非常磁性的声音,然后大门翻开,走出来一名年约四十摆布的妇女,皮肤白净,风韵绰约,一看就是保养极好的那种,风味犹存。
“唉,这么快就到了,我还真有些不舍呢!”
该死的谍报部分啊,坑死老子了。
“幸运路口到了,要下车的搭客们,请做好筹办!”
车前面的几个大老爷们,此时现在已是恨得咬牙切齿。
当时,国安局还怕常寿这个前妻不会接管他跟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呢。但千万没想到,这前妻如此讲义气,竟然接管了。
说完,他便一溜烟儿地跑了,只留下车上一众搭客板滞的面庞。特别是那黑丝女人,更是气得满脸通红,一把将那衣服抓着扔到了地上,怒道:“小混蛋,你别让我再碰到你,我不会放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