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戴一件皮夹克,脸上堆满了横肉,额头上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疤,极尽恶相,眯眼笑起来非常狰狞。
这男人一抬视线,那双眼睛就把她重新到脚都瞧了一遍,然后视野停在她傲然的胸部,还咽口水,还舔嘴唇!
“地痞!”
但是,令刀疤男不测的是,这一脚踹在向峰身上,向峰竟是纹丝不动,仍然低着头在那聚精会神地看言情小说。
她愁闷地上了大巴,强忍着大巴里那股令她胸闷的气味,对着号找到了坐位,还好,位置靠窗,路上看看窗外的风景,两个小时的路程也不是很难捱。
“我滚你妈!”刀疤男眉毛一挑,脸孔狰狞起来,扬起手中的尖刀照着向峰的后背就扎了下去。
“美女,你这……”
“太刺激了!”
一旁的沈淑怡也吓得身子发颤,紧紧地捂住了嘴巴才没发作声音。
“各位,不美意义,打搅你们几分钟!”
刀疤男眼睛一瞪,一脚猛地踹在向峰身上,“你没死过是不是?信不信老子在你身上扎个洞穴!”
之前,每次想要问二妮借,二妮都满脸通红,就是不借,当时候他非常不屑。
这话一出,大巴上的搭客顿时噤若寒蝉。
这时,一向拿着刀子节制司机的朋友闻声跑了上来,“咋回事啊?刀疤,刀疤!”
玻璃窗还裂成了碎花腔,这,踹刀疤男那一脚得有多大的力道啊!
向峰越想越恼火,扭头又朝刀疤男身上啐了一口。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面对着男人走出来,就在这时,大巴车俄然启动,她一个没扶稳,径直扑倒在男人身上!
始作俑者向峰收回抬起的脚,不屑地朝昏死畴昔的刀疤男啐了一口,然后哈腰把书给捡了起来。
男人从身后拿出个拎包,又从包里拿出把锋锐的尖刀,脸俄然黑了下来,冷声道:“我对各位客气,也但愿各位别难堪我,真要见了血,可别怪我!”
向峰摇了点头,坐回坐位上,一脸的愁闷,刚看到女主脱得只剩下三点了,眼看着男女就要大战三百回合了,非得打搅!
他不是没干过这类事,他清楚的晓得,伤人和“战役”打劫不是一本性子,不过,这么多次的高速大巴上打劫中,碰到过宁死抵挡的,他还是会毫不踌躇地扎上一刀,震慑一了局面。
这会一看,啧啧!
“等会,吵甚么吵!看完这一页再说!”向峰仍然没有昂首,皱眉不耐烦地说道。
向峰头也不抬,没有一点被掳掠的憬悟。一旁正筹办把身上财物都取出来的沈淑怡呆了一呆,差点没笑出声来,这家伙的神经也太大条了点,为了看一页书,竟然让劫匪等一会!
她看了眼身边的男人,顿时一阵鄙夷,这家伙还是男人吗?把头低下,眼睛都快凑到书上了!怂得可真完整!
他这一开口,车上的统统搭客顿时禁了声,就连嬉闹的小孩都缩进了大人怀里,大师惶恐地看着男人。
……
难怪二妮把它当宝贝呢!这小说真是令民气潮彭湃啊,内里写了这么多让人羞羞的事,难怪二妮满脸通红,这二妮,本来早就春情泛动了!
不是向峰被刀子扎得血淋淋的画面,也没有人惨叫,哦,有,是阿谁一百八十斤摆布的刀疤男倒飞着撞在车窗上后收回了短促的惨叫声,然后就昏死畴昔了。
沈淑怡把身子撑起来,无缘无端被这家伙给占了便宜,内心一阵恼火,本想这事就这么算了,可一看这家伙两个鼻孔上流下的那刺眼的血,她恼羞成怒,甩手就给了他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