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小警员的探案笔记 > 第74章 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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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证人是名四十二岁的男人,枪声响起时他正站在间隔银行门口五码的处所。他看到一个戴着玄色帽子和墨镜的女人冲畴昔。半分钟后,按照他的说法,他看到街上有一辆绿色轿车,大抵是欧宝,从十米远的人行道外冲出来,飞速开往鹿角广场的方向,然后就不见了,而他以为他看到阿谁戴着帽子的女人坐在后座。他来不及看车商标,但是他信赖它是“AB”开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