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火车上坐了快四个小时,闲来无事才翻出《福尔摩斯》,重新看了一遍,哪怕他对这一本书已经倒背如流,每一次看,他都会感受热血沸腾,就像第一次看似的。
在一列驶向西都会的绿皮火车上。
像他们冒死赢利养家糊口的人,糊口艰苦,一两元都是非常首要的。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
小偷逗留在妇女面前,他的眼睛也直勾勾盯着那观光包时,陈小九用心把书悄悄挥了一下,将水杯撞倒。
陈小九只能随便猜想一个答案,就猜是她单位临时派她去出差的。
这时,车厢的一头有一个男人引发了陈小九的重视。
陈小九底子没有听大叔在叱骂他甚么,他只看到那小偷快步分开了这节车厢。
特别是方才那妇女的观光包如此空放,极有能够会被他拿走。
陈小九从小便爱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的狂热粉丝,为了能像福尔摩斯打击罪犯,庇护无辜的人,他报考了警校,也顺利毕业,现在他又考上了西都会东坡街派出所,眼下恰是从故乡清算好行李去往西都会报导上任。
他要去找机遇把小偷逮住,拿回失物。
“对不起!对不起!方才没有重视。”
他的手里有一本旧书,如果有人能看清封面写的是甚么,那对于他为甚么戴这顶帽子也就能够了解。
有刺鼻的便利面味,有车厢两端传来的烟味,有因为人太多堆积起来的汗味,另有火车本身具有的怪味,最可爱的是另有脚臭味。
这下,陈小九更不敢冒险脱手了,因为那多数是兵器,如果他一旦失手的话,小偷很有能够会伤害到其他搭客。
但是这小伙子挺奇特的,主如果他戴着一顶奇特的帽子,因为那是一顶英伦风的猎鹿帽。
因为这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陈小九猜测兜里是他的钱包,以是他才熟睡的时候都如此正视,但是看荷包扁扁,估计也没几个钱。
最干脆利落的体例就是他站出来直接撂倒小偷,但是很快他便撤销了这个主张。
水杯落在了中间大叔的腿上,打湿了他的裤子,将他从睡梦中惊醒。
最首要得是,他一手插兜,另一只手提着一个跟他极其不搭的玄色密斯挎包。
这时,他仿佛听到方才小偷过来的车厢有喧闹声,混乱的声音里仿佛有一个焦急的声音在说本身丢了东西,他猜想丢的恰是方才那小偷手里的密斯挎包。
但是此人就算熟睡,他的手也一向放在本身的右裤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