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粟麦稻还得收割呢,还要脱粒,粟麦稻的脱粒可比玉米难多了,费时吃力,还得抢天时,不能雨淋不能等,要不就易发热发霉坏掉。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但是烹调妙手,这吉祥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但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反复。这还没完整长老的时候,能够炖汤喝,也能够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好吃蒸的。”
“穗藏法比较合适气候枯燥的处所,比如关陇地区。但缺点也是有的,比较占处所。”
如许一来,能够大大增加粮食的莳植面积,以及粮食的产量。哪怕是仅把本来春粟改种玉米,一亩就算只增加一石产量,那么光是一个关陇地区,增加的粮食产量都极其惊人。
“新摘下来的嫩玉米,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直接放锅里蒸,蒸胡以后就那样拿在手里,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软糯鲜甜,乃至连那玉米棒芯都能够嚼碎了吃掉。”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是以在储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李逍无法走畴昔,成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天子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的确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李绩也向天子道,“玉米具有如此多的优处,那么河中、陇西、朔方,乃至是西州,完整能够实施军屯,操纵玉米当场处理军粮题目,不必大费周章的从长安运送畴昔。”
“太傅明见。不过如果南边地区莳植玉米的话,那边气候湿热,穗藏法就不如粒藏法了。”
好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边一年四时都能看到农夫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就这么简朴?”李绩忍不住问,他家之前但是河南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家有良田千顷,僮仆数千。固然他年纪悄悄就混社会,但对稼穑还是熟谙一些的。按李逍所说的,这穗藏法实在也挺简朴啊,把棒子摘下来,去除苞叶,要么直接堆起来风干,要么直接挂起来风干,不淋雨加通风就行了,多简朴啊,乃至比起麦稻粟还好收成,还好储藏啊。
“另有一种挂藏法,先把玉米的苞叶扯开,然后编织成辫状,用绳索连接吊挂起来,只要保持杰出的通风,制止被雨淋到就行。”
“五六年,你肯定?”
提及这个,李逍天然是专家,哪怕他实在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也能够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李绩脸皮很厚,对李逍责问的目光,只是撇了撇嘴,暴露老顽童般的笑容。
做为帝都地点的关中地区,汉今后就再不能自给自足了。特别是大唐帝国边境广漠,而关陇周边又多仇敌,吐蕃、吐谷浑、突厥,乃至是西南的羌、獠等蛮子浩繁,大唐在关陇但是屯驻了二百多个军府,更别说长安城还耐久保持着好几万的番上和禁卫军。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很多不比麦稻差的长处,但不能很好储藏就将大大限定这类作物的推行莳植。
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绩,心想老元帅你也不刻薄啊,我家的饭菜你可没少吃,乃至我还贡献了你我李家庄最新研讨出来的香水、香皂这些,药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你老就这么对我啊。
乃至穗藏法的玉米,还能持续保持营养成分向玉米粒内运送,能增加玉米粒的饱满程度,促走籽粒后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