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件案子来看,我推断你是一个极聪明、自大又大胆的人。”徐修宏望向洛剑秋,“而你如许的人,很喜好自我赏识。在凤凰山用心抛弃谭辉的衣裳,给人以谭辉被山匪所害的假象,无疑是你做的。以是,我鉴定,你还在太湖。”

“捕头,你还记得在尸检中发明的黄红色粉末吗?”徐修宏渐渐说,“黄红色粉末实乃深山里的一种哑药,人服用后可三日没法开口说话。”

徐修宏再道:“我已让洛剑秋邻居确认过了,鹦鹉的叫声仿照的就是洛剑秋,并且惟妙惟肖,几近以假乱真。”

司徒熙接了话去:“我按大人的话在全部太湖鸟市转悠了一圈,在东边鸟市发明了一只红色鹦鹉。我第一眼看到它时,这鹦鹉正伸着脑袋大声地惨呼―拯救!”

“感受?”不但洛剑秋,其别人也都一愣。

“证据都已摆在面前了,洛剑秋,你是个极聪明的人,不然也想不出如此周到的狡计。时至现在,你可认罪?”

“但是,如果谭辉是被烧死的,他为甚么不在屋里呼救?”捕头猜疑道,“难不成他的嘴被塞住了……”

黑衣男人昂首凝睇徐修宏,未几会儿又转移了视野。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鹦鹉飞逃时遗落下的鸟锁成了看破狡计的关头。”

“但鸟锁另一端不能用铁链子,而是用长长的布绳,因为一旦鹦鹉逃不掉被烧死了,厥后的捕快便能够看破狡计。接着出色的好戏上演了,洛剑秋放火并逃离了大屋,鹦鹉则按练习好的大声呼唤‘拯救’,让统统人都觉得当时洛剑秋还呆在屋子里。”

“至此我已完整看破了洛剑秋案的狡计―洛剑秋先打伤了来要债的谭辉,将谭辉面对大床绑在床头,然后将鹦鹉搁在房里,用鸟锁牢固好。

“鹦鹉罕见,不过它也有一个了不得的本领,就是能效仿人说话乃至到以假乱真的境地。”徐修宏顿了顿又道,“学舌鹦鹉、遗落的鸟锁同诡异大火有何种干系,想要搞明白就必须找回飞走的鹦鹉―被豢养过的鹦鹉凡是会落空自我寻食的才气。逃脱的鹦鹉只要一条活路:就是祈求再被豢养。但普通人养不起这类金贵的鸟儿,最好的体例就是卖掉。”

“狡计已破,但为了以防万一我也找到了侯夫人。”徐修宏正色说,“他夫人奉告我,谭辉幼年时曾摔断了左腿和左手腕。我因而停止了第二次尸检,公然在两处骨骼外侧发明了耐久前的裂缝,这说了然死者乃是谭辉,而非洛剑秋。”

徐修宏淡淡一笑:“这件事说实话,我靠的是感受。”

无动于衷的黑衣男人神采变了变。

徐修宏冷但是对,黑衣男人肩膀抖了抖,竟然笑出声来:“我就是杀人者洛剑秋,你所推论的都精确。但是,你是如何猜到我在今晚乘坐乌渡河船分开的?”

“本来如此啊!”捕头啧啧称奇道。

“以后火苗烧断布绳,鹦鹉就从窗户飞走了,只剩下了谭辉被烧死。”徐修宏看着黑衣男人,“这便是‘李代桃僵’的杀人狡计,也是洛剑秋平空逃离火场的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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