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耶点头:“凡人时候的我的确也是个蛮子,不过我比父亲多熟谙几个字,加起来……约摸五十个词老是有的。”

固然这或许是维耶的悲伤事,但他真不感觉维耶当年不舍弃肉身就能成为强者——成为强者,或许也需求一个很好的根本,但更首要的是需求耐久的熬炼。比方说隋雄本身,如果没有海沟内里千年潜修,绝对不会有明天的气力。而维耶呢?祂前些年说是要找莫拉尼学习战役的,成果一开端是每天来学,厥后是几天学一次,再厥后一个月学一次,最后……间隔祂前次找莫拉尼学艺,已颠末端差未几快一年了。

维耶如果能有莱昂一半的勤奋,早就是气力强过神格的战役妙手了!

“啊?!”

从天空中看去,能够看到这个都会内里到处都是一片鲜红。红花、红绸带、红地毯,另有一件件红衣裳。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笑了。

维耶昔经凡人时候的肉身再如何短长,莫非还能强过祂现在的神祇真身?如果祂真肯下苦功,短则三年五载,长则十年八载,必然能够成为一名武技强者。

看看莱昂吧,他是个凡人,资质超卓,少年期间就是环球闻名的天赋。但是厥后遭受大变,身负重伤又中了剧毒,不但气力发展了很多,根底也大大破坏。之所今厥后能够重新回到高阶气力,不晓得流了多少心血,下了多少苦功。

换句话说,莱昂的心性比他更好。

别人不晓得,隋雄是晓得的,莱昂每天都要花三到四个小时学习和揣摩神通。固然没有人会感觉他如许的绝代剑客需求施法,但他却刚强地以为虚空假面教会的大主祭必须是个短长的祭司,不然就是丢了隋雄的脸面。

“之前就晓得你喜好红色,可没想到竟然喜好到这个境地。”维耶看着空中上那一片红,忍不住笑着说,“这红彤彤一片,的确就像是一锅炖虾米。”

加尔斯城张灯结彩,热烈不凡,街道全都洁净得仿佛水洗普通,两边的房屋也都变得干清干净,仿佛极新的一样,连街上巡查的兵士都在铠甲内里罩着一身鲜红的袍子,看起来非常喜庆。

“也不能说完整不识字,他起码认得本身的名字。”维耶说,“不过,也就只熟谙本身的名字了,他连我们兄弟几个的名字都认不全。”

现在的他,不但是一名顶尖的剑客,更是一名极高超的神术施法者,之统统这番成绩,天然归功于背后的苦练。

而隋雄穿越以后,见到的超卓人才虽多,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却也只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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