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争宠(上)
“池骏,你家的鹦鹉粪液酸臭,能够是肠道题目,你归去记得喂点乳酸菌。”
这个答复不出何心远的所料。
何心远在身边两人的谛视下,伸手悄悄在池骏肩上一抹,再收回击时,中指上沾上了一些白中透灰的稠液。
赵悠悠挑眉:“你嫌我吃的多,不如说你如何买这么少。”他把包装袋团成一团,顺手今后一抛,精确落入了身后的渣滓箱里,让它与其他印着麦铛铛logo的包装们作伴。
不过池骏从他的话里得知,何心远和他这个自幼失散的弟弟应当是大学毕业后才熟谙的,以是当初他们谈爱情时,何心远自称是独生子并非是骗他。
“你不留着吗?”池骏有些不测。
恰好事情不如他意,何心远领着池骏走到他面前,笑得非常隔心:“悠悠,本来池骏是我大学时的师兄,你说巧不巧?”
他问何心远:“哥,你肯定他是你师兄?前几天电视上刚先容一种骗术,说有些脏心眼的骗子,假装成老战友老同窗去骗那些空巢白叟,把人家的退休金都卷走了。”
“阿谁……刚开端我怕认错人了,毕竟好多年没见了不是嘛。厥后我看你对我也挺冷酷的,还觉得你因为我出国留学没奉告你的事情生闷气呢。”
至于现在……能像大学时一样温馨的并肩前行,已经让他很满足了。
这个来由固然有些牵强,不过何心远在这方面有些含混,池骏说甚么他就信甚么。
他写的勤奋,每半年就能写满一个硬皮横格本,到现在已经积累了八本了。每本日记的最前面几页,是他做的“目次”、“大纲”、“择要”,把这半年最需求记着的人和事写在最面前,时不时就要翻看默背,记得滚瓜烂熟。
他抱病后,在大夫的建议下养成了记日记的风俗,他每天都要破钞大量时候,事无大小的把一天的经历记录下来,他还买了彩色铅笔,碰到敬爱的植物还会在中间描画出它们的模样。
……真是说了和没说一样。
何心远从他手里接过这些相片,带着三分猎奇三分记念翻看着。照片里确确实在是他的母校,他在那边度过四年本科两年研讨生的学习生涯,以后又迟误了两年为了迟迟发不下来的学位证书频繁驰驱,背景里的古木、讲授楼、操场、尝试室,他全都有印象,但是画面中阿谁与他并肩而立的大男孩,他却记不得了。
阿谁叫池骏的男人到底是那里冒出来的?觉得养只鸟就能和哥哥攀干系了?还时不时骑个破摩托车出来夸耀――固然那辆摩托车看着是很酷很贵很帅气啦――他可不信赖他只是纯真的想和哥哥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