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十二年的书,竟是一向不晓得为甚么而读。
“悟空!告诉大师,今晚在我们这里开新人欢迎派对!”颜凌仰起脸大声说。
模糊的,感遭到了目光,我低下脸,在昏黄的落日下,我与他的目光相触,他的眸光在淡淡的落日中变得昏黄,他呆呆地看着我,好像因为我的窜改而板滞,痴人,我只是脱下了校服,放下了长发,你有那么惊奇吗?
忽的,有人站到了他的身边,揽住了他的肩膀,那是一个看上去阳光而帅气的男生。男生比白墨还高一点,上身穿戴潮牌的广大T恤,下身搭配的是低档九分裤,一侧裤腿垂着不像是平时男生挂的链子,而是一块红色琼脂的玉佩。
我们活着的意义又在那里?
曾经你不晓得该如何选。
我不像白墨,他一向很清楚本身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一个公理的状师,最好能进入星能办理局,插手星能办理局的状师团。
还没等我反应,大师已经去帮我筹办新人欢迎派对了!大师真的好热忱啊!对于刚入大学,进入一个完整陌生环境的我来讲,碰到颜凌,无疑是我的幸事!
先前还担忧会不会孤傲孤单。俄然离家,分开父母亲朋,分开本身所熟谙的统统,本身能不能扛过来,而现在,却已经被纹身女,韩和胖哥的热忱暖到了心窝,已经有了一种大师庭的感受,很暖和也很欢乐。
他揽住白墨肩膀的同时,还和已经前来的同窗打号召,他看上去人气很高,女生都和他拥抱,男生都和他拍肩膀。
而我本身呢?
清爽的五官和他的笑容一样充满传染力,浅咖色的瞳人在暮光中好似染成了金色,如同清澈诱人的湖泊。他的眼睛特别大,像是浅显人的两倍大,大大的眼睛因为变成了虎魄色,而显得格外埠敞亮,不像是白墨的暗沉通俗。他的眼睛是如同玻璃般透亮。
俄然感觉潮爆的衣裤搭上古风的玉佩在这个男生身上一点也不违和,反而让这个男生的穿戴打扮更加新奇,时髦中又不失咀嚼,更不是一味跟风,古今搭配地相得益彰,恰到好处。
这个男生和白墨看上去完整相反。白墨沉寂,他活泼,白墨老是死鱼眼,他笑容大大地挂在脸上。
老爸感觉女孩子做管帐不错,等做到注册管帐师,还能够开一间管帐事件所,年支出百万妥妥的。
莫非,真的如许选一个本身都不肯定是否喜好的管帐,或是大夫?然后,整日整日懵懵地事情下去,拿着人为调换食品和衣服,持续如许懵懵地整日整日事情下去?
第一次终究在和白墨同框时被人存眷,内心还莫名地欢畅了一把,之前一向是属于被忽视的透明人。
“同意!”韩和胖哥一起附和,“我们顿时去筹办!”
明天,我还是一个备考的高中生,我的目标很简朴,考上一本,争夺211,我攻的是理科。但至于考上大学后选甚么,专业我还真的从没想过,一向以来,只是老爸老妈在会商。
不晓得是玉佩的百搭,还是因为人帅以是如何穿都都雅。
我也看着他,落日给他罩上了一层橘黄的暖光,像是从一张旧照片里走出来的新人。白货,没想到你做大门生了,也有点不一样了,今晚也是你的迎新派对哦。
而我,一向是先考上大学再说,前面的,从未有过筹算。
“不如我们给苏灵办个欢迎派对吧!”颜凌俄然发起。
而这条帖子上面已经有好几千的留言,都在猜我们的才气,这公然是大师的兴趣,恩恩,不能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