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姜红旗大哥明天确切有点霉。
“大尼玛!”
好一场混战!
这几个已经喝得东倒西歪的年青人,竟然不赶着回家睡觉,竟然还要持续喝酒,并且直奔姜红旗他们地点的这间夜宵店而来。
“啪――”
一份炒粉只要五块钱罢了。
别看姜红旗是莲花路驰名的“大佬”,技艺方面,也就那样,他的脖子,并不比其别人更加坚固细弱。
他那几个马仔主子也喝得满脸通红,大喊小叫。
朱三爷部下四大金刚,脾气最暴躁的,就是姜红旗。一边开骂,一边操着破裂的啤酒瓶,直接就冲上去了。
“连大佬都不熟谙,也敢出来混?”
最关头的是,这几个年青人较着喝醉了,几小我勾肩搭背,扯开嗓子大声歌颂,东倒西歪地向这边走过来。
他们不喝酒的时候,都已经天不怕地不怕,现在喝成这个鬼模样,天然更加的没法无天,任谁都不放在他们眼里。
他地点的那间夜宵店,固然比路边摊要初级一些,也很有限,安保办法之类的,那是半点都谈不上的。
然后,不测就在这个时候产生了。
瞅你咋地?
凡是短长的杀手,都不会在现场留下太多线索的。
炒粉早已经凉透,乐不归却吃得津津有味,连半点都没剩下。然后起家放了一张钞票在桌子上,用啤酒瓶压住,回身消逝在街道拐角处。
姜大哥就是如许的脾气,干甚么都要管够,既然明天出来宵夜,啤酒就得喝到位。喝个半吊子,不上不下,算如何回事?
那边几个年青人也操着破啤酒瓶迎了上来。
毕竟街坊邻居明天还要上班呢!
如果连如许的水准都没有,店主也不会费经心机找到他头上并且许下那样的厚酬了。
都是奇装异服,头发染成各种色彩,此中两个还光着上身,一看就不是甚么端庄少年。
本来这两伙人之间,是不会起甚么抵触的。夜宵店的场面不小,座头也不止一副,各喝各的就是,球不相干。
“死扑街,展开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是红旗哥!”
半晌后,路边摊老板才走过来清算,嘴里还嘀嘀咕咕的,仿佛有些不满。
“真是个怪人……”
因为啤酒瓶下边压着的,是一张二十元面额的钞票,而那瓶啤酒,却原封未动。
“大佬?”
吃过宵夜了就不准再吃一次!
时候一晃就到了凌晨。
老迈冲在了最前边,小弟们天然不敢怠慢,纷繁嚎叫着,高举啤酒瓶,紧随厥后。
街面上宵夜的人,陆连续续都买单走人了。
特别这两伙醉鬼本来都不是甚么好鸟!
姜红旗勃然大怒。自从他在莲花路崛起以后,就已经不晓得有多久没被人这么劈面顶撞过了。凡是敢这么干的家伙,坟头草都已经几尺高了。
红旗哥死得,有点不甘心啊……
固然他也处于社会最底层,但鄙夷一个更底层的人,能让他略微获得些许“人上人”的快感……
也不晓得他到底在等一个甚么样的机遇。
店主给他的名单上,有好几个名字。
乐不归此次来江口,要杀的,可不止姜红旗这一名。
当众杀人,以乐不归的技艺来讲,难度不大。
以是,他要等机遇,等一个最合适的机遇再脱手。
乐不归察看了大半个小时,这才端起面前的炒粉,渐渐吃了下去。
比一伙醉鬼还让人不费心的,当然就是两伙醉鬼了。
很标准的流程!
以姜红旗现在这个半醉的状况,乐不归有绝对的掌控,一刀必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