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长胜长路快赶,来到门前,几根百年大树干撑起大门的严肃,漫天柴火烟草,人丁畅旺,反而闪现出一番平和之景,这并不是廖长胜传闻的阿谁杀人不眨眼,喝人血的桑寨坪。
“好,是条男人!”龙在天笑了“把人拖上来!”
烂酗酣盛之时,黑豺几声呼啸,
“带他出去!”长耳小伙大刀抗肩,看款式,也有百十来斤重量,此人举止之顺畅,定是这大寨中的一名战将,公然是藏龙卧虎!
“莽汉廖长胜”
廖长胜一口干完,满身湿透“杀过,老子一小我干死三个鬼子!”
廖长胜本身也没敢信赖,本来和这条野狗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豪情,莫非本身上辈子也是如许一条野狗,不,现在也像一条野狗。
大厅内几十号人一片哗然,就连龙在天也不由得诧异,这条追过野猪,斗过狼群的土狗竟然乖乖的诚服在一个陌生人中间。
廖长胜拖过龙在天的大刀,顺势看了一眼,表示在你的地盘上应有的尊敬,龙在天一点头,廖长胜大刀落下。
一个穿戴黄皮,带着钢盔的鬼子被拖上了大厅,满身血迹斑斑,仅剩一口气喘着,奄奄一息,廖长胜一眼便认出,道“这是那天逃脱的阿谁鬼子,他们一共四人,老子杀了三个!”
“杀鬼子,老子要把日本人杀光。”廖长胜现在豪放万丈,器宇轩昂,有点将相之气。
一只五六斤的至公鸡甩了畴昔,接着龙在天大刀一扔,“宰了它,让这些嘲笑你的看看有没有那点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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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厅内沸腾大笑,廖长胜仿佛说出了这群寡男人的心声。
“嚓”鬼子脑袋搬场,血染地板,土狗疾走而去,尖牙咧嘴,滋滋有味。
军阀混战期间占山为王,安营扎寨,屯养兵马,整上几杆长枪便能坐立一方诸侯,享用着土天子如许的称呼,说来也巧,在这武陵山区,不大不小的桑寨硬是没有被反动的大水所吞噬,反而不竭强大,称霸一方。
“你来干甚么?”
土狗疾走而去,看着架式是要把廖长胜一口活吞,但是,土狗跃起,前腿架在廖长胜肩上,用舌头添了起来,不断的摇着尾巴,廖长胜也迷惑不解,莫非这个土狗还要先尝尝味道?不然,土狗在廖长胜身边转了两圈停了下来,乖乖的蹲在中间。
木桩搭建的高台之上,两粗暴大汉,甩手哈喇子,重步落地,大吼一声“来者何人?可知这是那里?”
“哈哈哈哈,公然是老子眼里的龙寨主,霸气侧漏!”廖长胜笑意未完,枪口顶住脑袋,左边刀疤脸,下巴翘起,小胡子坚固扎人,粗人一声叫骂“你他娘的甚么东西?敢跟大当家冲老子,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好,来啊,叮咛下去,好酒好肉都给老子弄来,老子要和长胜兄痛饮一晚。”龙在天的那股匪气和豪放实在难反对,君子惜君子,樽杯畅谈,豪杰惜豪杰,把剑长欢,而匪贼爱匪贼,爱的就是那点匪气,爱的就是那点血腥,在龙在天的眼里,廖长胜就是如许的人。
“提只鸡上来!”龙在天仿佛对着胆小包天的年青人真有点兴趣。
长耳小伙上前,双手胡乱的在廖长胜的身上摸索一番,被男人粗手触摸的感受实在不爽,但端方不能坏,不然廖长胜的脑袋立马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