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话的是一名约莫三十岁摆布的男人,却生的贼眉鼠眼,身形不敷五尺,岣嵝肥大,一脸老相,手中一双铁爪钩倒也合了他的身份。此人恰是十三楼第二楼避风楼楼牧铁爪史胜,本来常日里他和他的部下,干得是替十三楼反对倒霉动静的活儿。这毁尸灭迹,替十三楼擦屁股的脏活轮不到他们。无法,本日音绝楼的人不在,他也只能代庖了。
跟着小厮上楼时,常牧风才发明,楼梯的另一侧是一个大厅,大厅里摆满了桌椅板凳,看来是住客们用饭的处所。全部大厅空空荡荡的,只在角落靠窗的位置坐着二人。这二人劲装结束,腰杆笔挺,均面朝窗外,仿佛在等甚么人,一看就不是甚么良善之辈。常、燕二人当下也不在乎,赶了一天的山路,此时脚酸背痛,早已有了倦意。只一心想着让小厮把酒菜端上楼来,吃罢了好早早歇息,明日还要赶路。
他的脑海里再次闪现出了魏九渊身上那威风凛冽的官服,那一面面让人生畏的楼旗,和他身下的高头大马。
方才倒也没感觉甚么,直到瞥见酒肉,燕戈行才觉饥渴难耐,少了师父的管束,当下便夺过一坛烈酒,抬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栖霞峰上,师父是不管他们吃酒的,因其本身就嗜酒如命,乃至自掘了一方酒窖,用酒曲酿酒。但干脆把酒当作水喝,这还是燕戈行平生第一次。
【爱心小贴士】
紧跟厥后的,是黑红相间的几面大旗。
常牧风提了箫剑,在交代师弟把驴拴好后,瞄了一眼驿站门口的招牌,只见上面刻着四个大字――枫火堆栈。四个字银钩铁划,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
站在窗口赏识着街景的常牧风未开口,燕戈行叫道:“好酒好肉尽管拿来,酒钱又很多你的,哪来那么多废话!”
紫袍官家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燕戈行不由皱起了眉头,心下深思:公然是个没种的。
既然师父交代过,出门在外莫肇事端,尽管好生睡上一觉,明日天亮起家赶路便是。刚下山来的他们哪知,三天前的深夜,一行锦衣官差以“沈党附逆”的罪名屠了四周柳员外一家满门。高低长幼二十三口,人头挂满了门口的大柳树。这等多事之秋,又有哪个不要命的敢来徒生是非。挂在柳树上的人头是等人来收的,整整三日,却无任何动静。
店家门主低声说道,夜风潇潇,若不是常、燕二人善于乐律,耳力过人,定不能将他的话听清。
“请门主示下,弟兄们就算是拼上这几十口性命,也要为柳员外一家收尸。那十三楼行事过分暴虐,两岁的娃娃都不放过。”
“楼主,这枫火堆栈可还留得?”
“司徒门主谈笑了,我十三楼的人如果沦落到从别人丁中刺探动静,魏或人怎另有脸面见太子殿下。”
只听得枫树之上的肉串高喝一声:“老狗,现在我是该叫你状元郎呢,还是该叫你没把的阉贼?”
常牧风笑着走上前去,跟柜台内打着算盘的店东搭讪。那店东只顾演算,看都不看他一眼,抬手指了指左边窗子外的一座木桥,冷眼冰脸道:“这里叫枫火堆栈,那桥叫枫火桥,过了这桥再行十五里,便是你要找的枫火镇了。”
临时不管他是否心狠手辣,单单目空统统,傲视天下的模样,还真是羡煞旁人。
听了门主的训示,几十名黑衣人齐刷刷拳抵左胸,众口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