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得枫树之上的肉串高喝一声:“老狗,现在我是该叫你状元郎呢,还是该叫你没把的阉贼?”
说话的是一名约莫三十多岁的男人,被称作“门主”的恰是收了常牧风二两银子的店家。
“店家,这里可到枫火镇了?”
“楼主,这枫火堆栈可还留得?”
紧跟厥后的,是黑红相间的几面大旗。
站在窗口赏识着街景的常牧风未开口,燕戈行叫道:“好酒好肉尽管拿来,酒钱又很多你的,哪来那么多废话!”
慌乱当中,燕戈行解了毛驴,用剑鞘猛抽着那牲口的屁股,口中叫道:“你这好吃懒做的牲口还不快走,小爷我可不想做烤鸡。”
“牢记,我们明天只去收尸,莫要节外生枝。”
常牧风笑着走上前去,跟柜台内打着算盘的店东搭讪。那店东只顾演算,看都不看他一眼,抬手指了指左边窗子外的一座木桥,冷眼冰脸道:“这里叫枫火堆栈,那桥叫枫火桥,过了这桥再行十五里,便是你要找的枫火镇了。”
不知何时,枫火桥上已集结了一队人马,一个个黑衣黑裤,皆是便利行动的短衫,手中的长刀反射着清冷的月光,让人胆怯。
也不知过了多久,睡梦当中的燕戈行俄然听到一阵驴叫,暗道一声“不好”,刷地一下从床上跳了起来。驴没了,驴的活可都要本身干了。
店家门主所说的是一件江湖上很少有人晓得的旧事,无法,他们一个是十三楼楼主,一个是红莲教朱阳门门主,再隐蔽的过往,在他们眼中也都不是奥妙。又何况,二十多年前的那场血案,他司徒门主曾亲历。
店家门主低声说道,夜风潇潇,若不是常、燕二人善于乐律,耳力过人,定不能将他的话听清。
一声令下,世人已调转了马头,奋蹄奔驰,向着枫火桥劈面行去。那些马儿个个摘掉了铃铛,四蹄裹了软布,蹄声棉弱。
燕戈行暗道“有好戏看了”,蹑手蹑脚地走到师兄身边,伸出食指将窗纸捅了一个洞,弓腰向着楼下枫火桥的方向看去。
“好了好了,不要只顾喝酒,肚里没食谨慎上头。”
每人二十两文银,是听云道长给门徒二人的川资。
二人下山时,服从师命双双换下道袍,换上了便装,出得庙门往南,一起上固然山净水秀,却比栖霞峰内的景色减色很多,倒也没甚么希奇。有了毛驴搬运那粗笨非常的劳什子,脚程天然比先前快了很多,当日傍晚,二人便行到了朱阳城外一处堆栈。
楼上偷看的燕戈行不由感慨,此时,已有一骑踏着桥上黑衣人的尸首,缓缓行上前来。那马儿通体油亮乌黑,高头立耳,一看就是匹日绝千里的良驹。再看马背上掷出旗杆那人,只见他穿戴紫青色官袍,胸口纹着麒麟团锦,脚下的烫金马镫被火光映得锃亮,脸却煞白不必,让人生寒。
“去罢!”
“天气将晚,本日就在这里落脚吧?”
他的脑海里再次闪现出了魏九渊身上那威风凛冽的官服,那一面面让人生畏的楼旗,和他身下的高头大马。
“哈哈哈,阉贼!”
正置此时,又有三五十黑影从桥下河水里跳将出来,他们个个技艺不凡,轻功了得。只一眨眼,便跃上桥来,丢掉用来水下呼吸的芦管,抽出了腰间的马刀,在黑衣马队火线列队,截断了黑衣人的退路。此中四个小头子,已将落单了的店家门主团团围死。
问话的是一名约莫三十岁摆布的男人,却生的贼眉鼠眼,身形不敷五尺,岣嵝肥大,一脸老相,手中一双铁爪钩倒也合了他的身份。此人恰是十三楼第二楼避风楼楼牧铁爪史胜,本来常日里他和他的部下,干得是替十三楼反对倒霉动静的活儿。这毁尸灭迹,替十三楼擦屁股的脏活轮不到他们。无法,本日音绝楼的人不在,他也只能代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