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魂经 > 第二十七章:养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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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见疯道人恶狠狠望着她,冷冰冰说道:“我接下来讲的话你听好!你前去长云山,跟在李越前面,不要让他发明你,也不要让他死了!”

回到堆栈后,李越将一指甲盖大小的琉璃瓶仔细心把玩,瓶中有淡淡雾气时隐时现,窜改翻滚,好似小小的铁尾蜂王形状,甚是奇异。

暴露的额头闪着象牙红色,丝绸般光滑;双眼吵嘴清楚,秋水般敞亮;身材阿娜,淡青色连身裙裾,绣满风卷云舒暗纹,满头乌发披垂着,只在额角添了一颗压发的拇指头大小的珍珠。一身打扮极是简朴又不失华贵,可惜脸上的青纱遮住了脸孔,却更是令人浮想连翩。

河中映出一个须发纠结,满脸肮脏鄙陋的道人面孔。

那是如何样的一张脸!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的女子明艳而娇媚。

*****

云涌风起散复来。

疯道人拉住头发,“噗”一声,发髻髯毛回声而落,满头如云秀发飘然散开。

五今后的百凌花蜜拍卖会恐怕才是这些巨富的正真目标。

就在和疯道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揭下了蒙面的青纱。

离百凌花会另有几日,仙花镇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满街的行人穿绫罗绸缎,带珠玉宝石,动则呼奴唤婢,停则香车裘帐。李越第一次认识到这个世代的人真是富庶,梅州五国的巨富商贾恐怕都集合到小小的仙花镇了。难怪李长青佳耦对百凌花蜜不太体味,本来还没敷裕到阿谁层次。

“越小哥,我们明日就前去云练峰等候百凌花盛放,本日想做东,请你们吃顿饭,以表一起照顾之情,越小哥的互助之宜。”孙志仁说道。

“嗨,越小哥!找到你了!”

李越站在石碑前面,赏识这首脍炙人丁的诗歌,想到本身与这个天下最后的联络几近肇端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画之地,一饱眼福。

“余历百年,终得养魂之瓶,幸魂种尚存,然不得其用,郁郁五十载,草创种魂妙法,惜法成之日,余经连日大战,已气血衰腐,有力为继,唯留数法,以待有缘…如此”

万里墒水染赤颜。

传闻是这个事情,李越欣然前去。

孙志仁护送蜂王有功,被收为逐花帮核心弟子,等百凌花会后就出发前去逐花帮总部;其他几人也护救有功,赔偿了丧失,并分外得了很多好处。可惜这些好处只是针对逐花帮弟子,他们只好接待李越以示谢意了。

其他几人,特别是孙志仁,反而欣喜若狂。那是孙志仁寻觅已久的铁尾蜂王!

那蜂王被救出后,孙志仁他们见蜂王失而复得,欢畅之余,谁也没有重视到瓶中留下这般似雾非雾的东西。

“哗啦”道人身上浑浊的道袍回声裂开,掉落地上。

仙花镇,正如其名,仙花镇位于墒水的泉源,长云山脉脚下,是离云练崖比来的歇脚点。

那女子气的浑身颤抖,一眨眼工夫又安静下来。她缓缓朝疯道人走过来,说道:“你-会-听-的!”

云练峰高绝矗立,直入云霄;一年四时,水流不竭从一侧云练崖直泻而下,构成如云练霞匹般的瀑布,瀑布下的石潭水漫而出,汇入墒水,洋洋流向楚南。

李越这几日已将从疯道人那获得之物细心研讨透辟,阿谁指甲盖大小,晶亮透辟的琉璃瓶子称作养魂瓶,在那叠薄纱上都有记录:

安设好养魂瓶,李越摊开薄绢细心看了一遍,除了那位叫哲晰的人死前自传留言外,还留下两篇功法《种魂决》与《千面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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