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如潮流般涌向奎牛,靠近点都能感遭到丝丝风拂。朝阳刚在他身边修炼过,试图借机多接收些元气,哪知感到出来的元气底子就吸不进体内,都被大水牛夺走了,看来修炼还真没有捷径可走啊。
他不晓得这天下的凡人对乌鸦的态度,想来也差未几,在地球乌鸦是丧鸟,不利鸟,不吉利,讨人腻烦的那种鸟,当然,朝阳没无聊到要去讨人喜好,主如果听小狐狸讲诉,再按照本身阐发得出结论,人丁麋集的处所都有人族修士存在,前面的村落范围不大,应当不会有修士,就算有修士也不至于那么巧盯上本身。但安然第一,啥事都讲个万一,没有好处的冒险,不叫英勇,叫脑残。他不介怀当孙子,在没有必然自保才气前,保持低调,安然的活下去比甚么都首要。
要,当然要学!朝阳猛点头,只是幸运来的太快,有点懵。
那口钟,那口钟……朝阳俄然浑身一震,猛地展开眼,他穿越前钥匙环上就有个小指头大的小铃铛,那是上小学三年级时帮父亲上山干活捡的,破褴褛烂的,充满锈斑裂纹。当时小,啥都猎奇,觉得捡到了甚么宝贝,还傻乐了好一阵子,回家揣摩了半天,也就是个破铃铛,就顺手扔在本身放书的木箱里。厥后上初中了,有了几把钥匙,少年人都有几分臭美,又把这个破铃挂在钥匙环被骗金饰,而后,莫名的有了豪情,钥匙换了一把又一把,这个小铃都一向挂在身上,当然,也仅仅当作个金饰。
他已经决定明天一早就走,不管为了强者之路也好,寻觅机遇也好,这里是不能再呆下去了,大水牛杀了定光佛宗那么多和尚,这些秃顶临时是被杀怕了不敢来,保不齐啥时随便来个查探的,本身想有个痛快的死法估计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