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她留下了他。
……
他只晓得,他不想分开。
便是挑选了分歧的路,贪一时的享用又如何?不过是殊途同归。
她教会了他甚么叫作爱……
他听别人说过,这大抵是缘分。冥冥当中仿佛有人奉告你,这就是必定的那小我了,除了她,没有别人。只是她,也只会是她……他不明白为甚么只会是她,是她,又能做甚么?
如果没有遇见她,那么,这人间便不会有一个萧秋,他永久都只是一个寒微的乞儿;如果没有遇见她,他大抵不会感觉,本来活着,不是苟延残喘,竟是这么好;如果没有遇见她……他大抵至死也不会懂,甚么叫作爱,甚么叫作痛,甚么叫作求而不得的猖獗与折磨?
他有些受宠若惊,更多的倒是惊奇不定。人道老是贪婪又无私,统统的夸姣都是虚幻,并非实在。他从很小的时候便已经不信赖这个人间有无缘无端的好了。以是他喜好她,却并不信她。这或许有些讽刺,却也是一种自我庇护的本能。
厥后他无数次假想,如果没有见到那小我,如果没有踏上那条路,他今后的人生会不会有甚么分歧?
那不是甚么好的开端,她太洁净,而他太脏……他感觉耻辱,这类耻辱感在她走到他身边时阐扬到了最大,他被那耻辱之心压得几近抬不开端来。
但是获得便代表落空,那结局并不见得比持续流浪乞讨得好。
她大抵不喜好喧闹,所这里的人并未几;可她终是收留了他……或许,在她心中,他实在也是分歧的?
更新时候:2014-03-24
行乞时他曾碰到过一个如许的人,那是一个长得清秀的少年,他记得他,是因为他手腕上有一块胎记,形状好似一朵梅花。如许高洁的梅却长在如许脏污的人的身上,让人想要印象不深切都难。第一次见到那梅花胎记时,他跟他一样四周流浪,明显是面黄肌瘦,一双眼睛里却包含着勃勃朝气;第二次再见时,他已是那红楼里当红的小倌,花枝招展地靠在那楼阁之上,身边伴着一个长相平淡却双目贪婪的男人。他那日从那阁楼之下路过,昂首便看到了那只露在雕栏外头的皓腕,上头一朵灼灼红梅;第三次再见之时……那人被裹在一席草席当中,扔在乱葬岗,草席里暴露腐败而生硬的手,手腕上模糊可辨那朵红梅。
他想,大抵是会截然分歧的吧……
因为是缘分,以是他从千里以外来到这里,见到了她……因为是缘分,以是只是那么一眼,他便喜好她。可惜那次的初见并不是那么的夸姣……他蓬头垢面,一身脏污,只敢远远地躲在树丛前面偷看她,却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