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笨伯!找死!”我气急废弛,狠狠咬了他一口宣泄。
偷吃多年,我从未经历这么大的失利,满身血都往脑袋上涌,脸皮阵阵滚烫,内心对苏仲景恨其不争,连个烧鸡都护不住,也恨嘲笑的围观大众,一个个眸子子都不晓得长在那里去了,更恨那对不明是非乱揍好人的伉俪,若不是妖力不敷,非变回妖身,给这没用的家伙一巴掌,再狠狠抓死这群不要脸歪曲人的王八蛋。
苏仲景的声音很好听,丝丝轻柔,就仿佛最动听的摇篮曲。我喜幸亏他的读书声中入眠,但是如许的机遇很少。因为在北市摆摊写信的读书人很多,合作很狠恶,固然他的字写得挺端方,态度也很暖和,但是找他写信的人很少,对他丢石头的小孩却很多,大闺女小媳妇见了他更是调头走。每天下来只要实在给不起钱的人家,鄙吝地给几个铜板,让他帮手读读家书或是写几个字,他也不在乎。唯独写字摊中间卖窝头的大娘,心肠仁慈,如果见他一天下来接不到买卖,老是会塞个窝头给他回家填肚子。他则免费帮大娘三年前派去守边关的儿子写信心信。
可惜北街住着的人都是布衣百姓,只对铜钱银子敏感,对古玩玉器一窍不通,见此景象,纷繁夸当铺掌柜昔日刻薄,本日可贵疏财仗义,可见天良未泯。
老板娘一口唾沫吐出,指着他鼻子骂:“比鬼还丑的混账,看你就不是好东西!公然手脚不洁净!差点害得老娘被休出门!”
老板娘在中间助阵:“把那丑猫砍了!把人送官府!”
吝啬的烧鸡店老板发明烧鸡不见了,骂骂咧咧,抽了老板娘一个耳光,说是馋嘴的婆娘在偷吃。
至于报恩?有我这类貌美如花,强大彪悍的妖怪呆在他身边,将来还不一口吃了他,就是报恩!还想要甚么好处?
我倒不会是以嫌弃他,毕竟妖族个个貌美,戋戋纤细人类,身上连根猫毛都没有,不管是翩翩贵公子还是路边丑八怪,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反而两人都经过火烧之苦,让我对他有点同病相怜的豪情,不幸他吃不饱穿不暖的糊口,决意等伤好后就帮上一把,让他吃饱肚子。
我不管人身还是猫身,都长得标致,几时见过这步地?幸亏技艺虽痴钝,本能犹在,忍痛回身跑了几步,钻去墙角狗洞里,直到入夜才敢出来。敞亮的月光下,我舔了半天外相,去安静湖边,临水对镜一照,差点把本身吓了一跳,水里阿谁大小眼歪耳朵没外相的丑八怪是谁啊?!
苏仲景无从回嘴,体弱力薄,很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他没有还手,试图辩白,恰好这事来得奥妙,报歉无从提及,如何解释都很惨白,因而很快被打得翻倒在地,浑身青肿交集,血迹斑斑,却咬着牙把我这祸首祸首护在怀里,紧紧护住,不让棍子落在我身上来。
苏仲景被打得神采发白,一边退一边报歉:“对不起,我会赔,必然赔。”
他见我精力好转,拿出水和窝头,分了一小半给我吃,窝头的味道比肉差远了,粗糙难以下咽,为了活命,我硬着头皮啃,死命往肚子里塞。可惜作为妖怪,我的食量比浅显猫大多了,吃完小半个窝头,我就咽着口水,死死盯着他手上细嚼慢咽才吃了两口的窝头,用睁不开的右眼给他抛媚眼,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