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也曾与全世界为敌 > 第23章 第二十一封信 Unrestrained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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蝌蚪回到水里就是自在,鸟儿回到天空就是自在,羚羊回到草原就是自在,那我们呢?

你晓得你以后的十年是如何过的吗?

不是开打趣,不是闹着玩,不是威胁人,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重视,是真的要离家出走。

想通这点今后,我就不再思虑甚么是自在了。

我常常去西安,每次一到西安,先要一瓶“冰峰”和一碗臊子面,就像当初的你一样。

前段时候,我们班上一个很有才调的女孩子来找我说,传闻我会拍照,想要和我一起插手杂志长停止的一个图文比赛,我拍照,她配字。我非常高兴,偷偷拿了相机,周末去老城区拍了很多照片。早晨回家的时候,被爸妈发明,我向他们解释我真的已经做完了功课。

不准和男生发言,不然就是早恋的前兆。不准早恋,如果早恋就滚削发门。

以是现在的我感觉,“自在”对我来讲,是个描述词。

我非常怜悯你芳华期的遭受,我晓得那有多么痛苦。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来。

我还带了一本书――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我最贵重的相机。

我感觉这应当是你这小半辈子,做得最明智的一个决定。

当时候我就在想,自在是甚么。

《新华字典》对“自在”这个词的解释是: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便安排本身活动的权力;哲学上指人们在实际中熟谙了客观规律,并能成心识地应用到实际中去;不受拘束和限定。

爸妈现在都不如何管我,说眼不见心不烦。但是我本身反而不风俗了,做甚么事之前都打电话和他们筹议,每次他们跟我说“你本身看着办”的时候,我就特别难过,感觉本身是充话费送的。

有些时候,我甘心本身是被钉在麦田里的稻草人,起码它具有整片麦田,风吹起来的时候,它还能瞥见蓝色的天空。

但是他们不准。不准我带着相机出去,说那么贵的东西,摔坏了如何办。只让我在家里,拍拍窗户内里的风景。

我不可。

这件事,就当作你和我之间的奥妙,这十年来我向来不跟别人提它,因为实在是太[尸从]了。

他们感觉我背叛期到了,顿时要升初三了,关头时候不能掉链子。他们对我的束缚越来超出度,要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也不准我再碰相机。

路边摊绝对不能吃,因为不卫生不洁净,但是我感觉那才是芳华啊,三两个朋友坐在路边的大排档,谈天吹风,说谈笑笑。

常常和那些在公司朝九晚五上班的朋友们谈天,他们说恋慕我,感觉我活得特别自在。我真是百口莫辩,我现在最无法别人说感觉我自在,因为我感觉他们真正想说的是恋慕我整日游手好闲,不消上班随便按按快门就能衣食无忧。

现在想想,真不晓得我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你当时确切是离家出走了,背上一个相机试图浪迹天涯,留一个萧洒的背影给这个天下。你做了一回荡子,跑到火车站,买了最快时候解缆的一趟火车的票。火车把你带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感觉这是一个好兆头,汗青的里程碑,也是你的里程碑。

冰激凌和零食也不成以,那些都是渣滓食品,一口都不可。

不准去同窗家里玩,也不让同窗来我家里玩。

每天有非常严格的门禁,晚自习放学必须半个小时内回家,有一次月考耽误了测验时候,回家晚了,被念叨了一个礼拜。

我都已经跟他说了,那本书不是我的,是我借同窗的,是要还的!但是他底子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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