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临走进电梯间,和沈初馨两人各自沉默了半晌。
庄临垂着眼眸,轻声解释:“因为在正式场合用左手利用餐具能够不太规矩,以是我常常都是用右手。”
他漫不经意地瞥了那女的一眼,衣服不整,神采却有点儿冷。
庄临对他的答复有些惊奇。
艾朗托着下巴,应道:“我之前在朋友的店里看到你用左手拿叉吃意面,并且……”
艾朗俄然出声:“诶~庄临哥哥。”
艾朗不觉得然:“这有啥不规矩的,你感觉哪边顺手就用哪边呗。我小时候还学过别人用左手写字和用饭呢,感觉特别酷,可惜我没学会。”
庄临垂着眼眸,又将照片重新压在杂志上面。
庄临被“超值体验”四字羞得忍不住悄悄咳嗽一声。
由此可见,艾朗对他的上心程度也比他设想的还要高。
庄临微微弯起唇角,目光一扫,又在桌角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一张拍立得照片,照片被桌上的一本时髦杂志压住了大半个边角,暴露来的部分刚好是庄临本人的脸。
这份惊奇倒不是装出来的――清吧那次,庄临是用心在大众场合用左手拿叉吃面的,从艾朗拿着清单呈现在他的面前之前,庄临中间只吃了两口意面,这仅仅只是想摸索艾朗对他的上心程度。
“……”
庄临迷惑地抬开端道:“嗯?”
艾朗勾着唇角, 又忍不住逗他:“哥哥帮我看看,是不是刚才被……得狠了, 现在都合不上啦。”
沈初馨微微点了点头。
庄临有些恍忽, 对这个戏谑实足的称呼也听得麻痹了:“嗯……嗯?”
庄临浅笑着说:“在我小的时候,家里报酬了改正我的风俗,把我手背都打青了,用饭和写字就必须用右手,其他事情才跟着我本身欢畅。”
艾朗闻言就嘻嘻一笑:“如果我说没事的话……你今晚还想再搞我吗?”
艾朗也没有留他,拿了把雨伞借给庄临,便笑眯眯地倚在门边送庄临归去。
他一脸茫然地看着她,细心辨认过后,内疚地笑:“应当没有吧……”
艾朗伸出苗条白净的大长腿去蹭庄临的大腿, 直把这乖小孩逼得俊脸红得滴血,拿起不知何时摘放在床尾的腕表, 冒充低头戴腕表, 就是不敢看艾朗一眼。
现在已经七点半了,庄临拿到外卖想叫艾朗出来用饭,走到寝室门口正踌躇着进不进,就听到浴室间传来“沙沙”水声。
这是功德。
人在情难自禁的环境下,肢体说话也不会哄人。
内里的大雨噼里啪啦下个不断,豆大的雨点砸在围栏上,绽放出一朵朵水花儿,溅到阳台上。庄临关上阳台的玻璃门,站在寝室里,这才有空摆布打量。
至于右手戴表,这确确实在已经成为了他的小我风俗,庄临倒也没想到艾朗会重视到这点。
艾朗话音一顿,伸脱手,指尖含混地沿着庄临的右手手臂一起滑到手腕处被腕表卡住,他的唇角随即一挑,说:“并且,你更喜好把腕表戴在右手手腕,我猜的对不对?”
艾朗逗得庄临毫无抵挡之力,庄临却因艾朗提起的话题遐想到刚才的事情,害臊之余又有些不美意义地问道:“学长,你的身材……还好吧?”
阿谁女孩,就是现在站在他中间的沈初馨。
过后, 艾朗忍着便秘拉到虚脱的非常感, 趴在床上,心对劲足地看着坐在床边清算一床狼籍的庄临。从浴室出来以后,庄临不但不敢和他有任何肢体打仗,连目光触及他的脚指头都在闪躲,就像破戒之人的内心必然要先经历一番自我崩溃又自我重修的天人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