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复印店连续好几天,我给了本身奇妙的安排:上午的时候,我去小区后花圃玩,中午我在家玩电脑,在电脑上码字码到中午两点钟,下午则在寝室(也算的上书房)里看誊写书。我为了周遇,决计写书挣钱,开端糊口的很有规律了。这使我想起了在《二十五史》上读到的一句话:“若毫无节*,随其饮啄,乃是刍狗万物,何故君为!”
“哦,好的,好的。”等我说完,她便领着她的儿子去小区的桃花林那边玩去了。我本身也觉很多少有几分难堪,因而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三星”牌具有mp3服从的手机听音乐,我戴上耳机,这耳机还是新买的呢,粉红色的。不知手机店老板是如何对待我的,我明显是个男孩,却给我配了个粉红色的耳机。代价倒也不贵,才10元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