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狗眼不熟谙泰山。”刘墨趁热打铁,理直气壮地瞪了瘦子一眼。
刘墨拿着戒指,尝试着去跟路人换点钱。路人给了同一个反应――诧异地盯着他,拿过戒指细心地看了看,放到嘴里咬了两口,握紧戒指,闭上眼睛,一会儿甩给刘墨。
刘墨的衣服是民国的,穿超出来,一向没有才气换过,而泰初代的男人穿的以宽衫居多,这显得刘墨很不入流。刘墨晓得人们盯着本身是因为服饰的启事,但是,人们闭上眼睛紧握戒指的行动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胸口一摄黑毛的壮汉蓦地给了刘墨一巴掌,打得刘墨鼻青脸肿,戒指甩在了地上。
“甚么?就这戒指,我家有一堆。”一个身穿长衫贩子模样的人叫道。
刘墨双掌裂缝中收回了微微的红光,一闪一闪。
“这还用说。每年长安城修仙失利的人比比皆是,他们一副神经兮兮的模样,身无分文,流落街头当了乞丐。”一个瘦子火伴应道。
“这是甚么冷酷的天下?”刘墨接连受挫后,蹲在路边,烦恼道。
年青女人惊奇地瞟了刘墨一眼,顿了顿,笑道:“先上肉,酒很快就上来了。”
“咦?!”人群中,一个诧异的声音传来。
“这要跑走了,这男人伸出腿来不把我绊倒了?!”刘墨喃喃自语。
未几时,酒肉都摆在了桌上。刘墨眼睛雪亮,抓起牛肉,旁若无人地狼吞虎咽起来。
小贩接过戒指,仔细心细地察看起来,放入嘴里狠咬了两口,脸上暴露了窃喜之色,双掌翻开,把戒指握在里边,闭上了眼睛。
刘墨老远就闻到了香味,游移了一下,取出了那火红色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