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止没有扬着下巴,冷静盯着红衣不说话,林义萧见状苦笑一声,抬起碗来,装了一勺羹递至公孙止唇边,公孙止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就练练后退,从怀中取出一块手帕不断得擦嘴,“脏死了脏死了,徒弟你如何能够用她的勺子来喂我,呜呜~”
红衣乖乖的点头,是该喝点,不然就按这个速率流血,估计也够受的了。
公孙止在旁本身端着,每吃下一口就恨恨地盯着他们看,这个女人,徒弟为了她竟然对本身大吼大呼,还为她买都雅的衣服,留她住在净水居,抢走了徒弟全数的和顺!现在徒弟还喂她吃东西!徒弟都已经三年没有如许喂过本身了!公孙止狠狠将碗摔在桌上,走到榻前双手抱胸,满脸肝火地瞪着红衣。
林义萧端着小碗,悄悄吹几口,凉了些就和顺地喂到红衣口中,红衣来到这个异世第一次感遭到如许无微不至的体贴,化雪天也不会那么冷,不自发幸运地笑着。
没体例,这里只要两个男人,谁让她现在本身都动不了,略微动一下都会牵涉到满身,筋脉俱断,骨头也断了几根,那种感受不是普通人受得了的,红衣不想再死去一次,这是她第二次生命,她会好好掌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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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不明近况,“你想干啥?”
“你竟连她也不记得了,胭脂是万花谷最美的女子,她最爱在阳光下跳舞,她的笑,就像个夺人灵魂的魅,一眼,只需一眼便让人长生难忘,连。。。。。。那些斑斓的胡蝶,也会为她倾倒呢,老是围着她翩翩起舞,她美的不似人间女子,那些日子,是很欢愉的,我想,我是世上最幸运的人了。现在常常闭上呀,都仿佛还能见到她的笑容。”
红衣期盼地看着林义萧,表示他就说下去,林义萧闭上眼,浑身战粟,仿佛回想着痛苦的旧事,“但是,自从他呈现后,统统都变了,他强行带走了胭脂,他看不懂看不透胭脂的泪,他许她繁华繁华,胭脂不想走的,她不想走的啊!”林义萧冲动起来。
“好了,我去给止儿熬羹,你身材还未好,只能喝些清粥,血莲羹你也需喝点。”
好几天了,红衣还下不来床,她不止一次地问过林义萧,本身是不是再也起不来了,就要残废平生,林义萧总会让她乖乖吃药,说再过阵子就好了再过阵子就好了。。。。。。
林义萧缓缓心神,“我总会奉告你的,他是最可爱的人,具有统统,他不满足,还要夺走我的胭脂,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以胭脂百口性命做威胁!不然胭脂如何会跟他走?去了阿谁囚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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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被带走的阿谁早晨,万花谷的胡蝶俄然全数变成红色,如她普通,红的夺目,红的妖娆,血红的胡蝶落空了胭脂,我也落空了胭脂,阿谁夏季,好冷,好多血蝶飞不动了,落入土中,化为灰烬。第二日便会抽芽,长成这血红莲花一样的花儿,从当时起,万花谷只要血红的胡蝶,另有漫山遍野的血莲,我才来一朵,却发明它比甚么都要补血,又不伤身,开初没多想,止儿出世时几乎性命不保,我只好将他带到万花谷来保养,这是胭脂留给万花谷的气味,止儿的命,也是胭脂救返来的,你不记得胭脂不要紧,必然要记着,是阿谁他毁了胭脂毁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