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合众国恰好相反,宗周法系最发财的是行政法典,刑法典和民法典都是行政法典的两翼。而陆地法系中居于核心肠位的是海商法典,通过一部同一的海商法典把南海十几个诸侯国的贸易体系相同了其来,但每个诸侯国的浅显民法、行政法和刑法都有所不同。如许,分歧的岛屿,乃至同一个岛上分歧的法庭都能够合用分歧的法律,法官更多地是根据本国的风俗法停止裁判。
行动委员会作为社会公意的代表,将对费氏个人提起公益诉讼,诉讼的要求是要求费氏个人从他通过矿山和占有的地盘上所获得的利润,对被征地的农夫停止分派――当然分派指的是由寿州府衙门停止分派。
艾帆颠末检查以后,以为天方教教义制止食用猪肉失实,而李某抗辩的来由也合情公道。对于这件事情法条上并未明文规定,也未能查到本州之前有过近似判例,那么艾帆便“内心专断”按照他所信奉的法学实际与本地的风土情面判定道:一教之教义只能束缚本教之教众,而不能及其他。李某并不信教,以卖肉为生一不违背国度法律轨制,二不会对本地民风情面形成坏的影响。隔壁邻居如果因为李某家开了个杀猪场,以噪音扰民、污水熏报酬名寻求法律的庇护于法有据,但是因为李某所卖的肉是本教以为不洁之物而要求制止,这反而侵犯了李某停业自在的权力。故艾帆给出的讯断就是:要么忍着,要么本身搬走。
之以是大师最后会商出来这么一个计划,也还是托了大宋帝国法制(相对)完美的福分,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司法官们有较多的自主权力,并且按照学者们的分类,宋国所用的法系为所谓的中华法系,既分歧于辽帝国的“宗周法系”,也分歧于南海合众国的“陆地法系”。
辽帝国的宗周法系最大的特性是法典化、同一化,法院严格遵循成文法典停止审判,并且法院同时也是行政部分,号称“帝国双柱”。法官之间有上劣品级的干系。
如许破天荒的事情,当然是闻所未闻。不过艾帆对此事也很热情――作为一个推事官,他最巴望的就是能够通过一两个典范的案例把本身载入史册,名看重史。就如包龙图、海钢峰一样,他们都是由司法官而入青史的前辈,数代传播下来,很多文人贩子还为其附会了好多子虚乌有的嘉话。艾帆也巴望将来一百年后,能有一本《艾彼苍公案小说传奇》风行于书肆之间。
遵循他们给出的定义,所谓的社会公益,并不是说有很多人受害,而是说团体社会的好处受损――重视辨别多数人和公家,这是程祁特别夸大的――宇星的脑筋转了两转以后,顿时就明白此中的关头之处了,内心不由得对程祁多了几分敬佩――当然,他不会晓得,这实在是另一个时空中,有位叫雅各布・卢梭的天赋率先提出的,公意与众意的辨别。
宋国的推事官们,在碰到疑问杂症的时候,有法条的从法条,没有法条的能够从判例,没有判例的能够从法理,法理有多个解释的能够按照本地的民风判案。
程祁笑意盈盈:“世上事虽多,另有赛过杀大户,救小民的吗?”
程祁道:“当然,这统统都是在律法的轨道长停止的――我们行动委员会的法律参谋――哎,子铭兄,子铭兄,请过来一下。”
比如艾帆在亳州任推事官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起“禁食猪肉案”。亳州某坊有天方教徒居住,一日搬来了隔壁邻居卖猪肉郎李某,李某沿街开店卖猪肉,天方教邻居以为不干净,告到推事院要求制止李某在此卖猪肉,李某以为“赵官家未有明法制止百姓卖肉”,被告所告于法无据。